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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判決書怎麽領離婚證?

法院判決的離婚協議就是離婚證。離婚法院的法律文書有兩種:壹種是民事判決書,壹種是民事調解書。這兩個法律文書不是離婚證,但是有離婚證的作用。準確的說,這兩份法律文書應該比離婚證更有用,因為離婚證只能證明雙方已經離婚但無法避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糾紛,而判決書或調解書不僅可以證明雙方已經離婚,還可以證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糾紛。

壹、如何拿到帶判決書的離婚證?

1.法院判決離婚後,不需要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具有依法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當事人也可以憑借離婚判決書辦理復婚登記、戶口登記等事宜,並可以以此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1080條

離婚登記完畢,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婚姻關系解除。

二、協議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協議離婚的過程如下:

1.提交離婚登記申請。申請時,應持有下列文件和證件:

(1)戶籍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2.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提交的證明。申請離婚登記聲明和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4.考核合格,發給離婚證。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壹律公開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出具書面判決書。宣判時,必須告知當事人有上訴權、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宣告離婚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