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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原油寶”迎來大結局。最後的結果是什麽?

中國銀行的“原油寶”迎來了大結局,最終的結果也讓投資者非常滿意。

說起“原油寶事件”,大家壹定不陌生。12月5日,銀監會官網發布公告稱,將依法查處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事實上,這份公告還稱,中國銀監會依法對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進行了調查,對涉及的違法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並采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相關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第壹項是產品管理不規範,包括押金相關合同條款不明確,產品獨立後評估,未對產品進行壓力測試相關工作;

二是風險管理不審慎,包括市場風險限額設置缺陷、市場風險限額不規範調整和超限運行、交易系統功能缺陷未按要求及時整改;

第三項是內控管理不完善,包括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不合理,消費者權益績效保護不夠,全行內控合規檢查沒有覆蓋全球市場部對私人產品的銷售管理。

第四項是銷售管理不合規,包括個別客戶年齡不符合準入要求,部分促銷銷售文字中誇大或片面宣傳,以實物贈送的方式銷售產品等。

我們知道,之前中國銀行已經和“原油寶”的客戶解約了,費率在80%以上。根據和解協議,中行將承擔全部負價格損失,還將根據客戶具體情況,對強制平倉保證金20%以下的損失給予差額補償。值得壹提的是,如果客戶未能與中行達成和解協議,可以通過當地法院直接提起訴訟。事實上,從各地法院發布的公告來看,根據訴訟標的額、本地客戶的界定、訴訟方式等,明確了集中管轄所涉及的法院。

公告最後,針對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相關違法行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中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罰款共計5050萬元;同時,對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2名總經理給予警告,罰款50萬元,對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2名相關副總經理、高級交易員給予警告,罰款40萬元。不僅如此,中國銀監會還暫停了對中國銀行相關業務和分支機構的準入,並要求中國銀行全面梳理相關人員的責任,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同時,中國銀監會也要求中國銀行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整改相關問題,避免再次犯類似錯誤。

總之,銀監會對此事的處理非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