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的主體包括
法律分析:勞動關系的主體有以下內容:
1,雇主;
2.工人;
3.工會是勞動者為維護和改善其就業條件、工資福利、社會地位和其他權益而組建的組織,主要通過集體談判代表就業組織和全社會勞動者的權益;
4、政府,政府的行為已經滲透到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作為勞動關系的主體壹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條工會法是職工自願參加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
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
3.工會是勞動者為維護和改善其就業條件、工資福利、社會地位和其他權益而組建的組織,主要通過集體談判代表就業組織和全社會勞動者的權益;
4、政府,政府的行為已經滲透到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作為勞動關系的主體壹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二條工會法是職工自願參加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
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