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晚婚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晚婚年齡沒有規定。法定結婚年齡是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結婚在法律上叫結婚。是指夫妻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和其他責任的民事法律行為。婚姻登記地:男女雙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攜帶證明:1。戶口本(或集體戶口本)。2.居民身份證。3.婚姻狀況證明。4.3張2寸彩色照片,3張2寸免冠單色照片。兩張照片顏色相同,婚姻登記處有寶麗來快照服務。5.再婚當事人的專項證明(除上述證明外)、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有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應攜帶初級法院判決有效的證明。6.個人因私出境的特殊證明(除上述證明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結婚證。7.因私出境定居人員的特殊證明(除上述證明外),在國外居留期間沒有婚姻狀況證明的,可以持有本人在國外的經過公證的未婚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6條婚姻應由男女雙方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105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