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公民的
1,管轄權,民事案件必須由有管轄權的法院受理。壹般來說,管轄權是根據案件的性質、金額、地域等因素來判斷的,不同級別的法院可能會受理不同的案件;
2、條件成立,且民事案件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要求。例如,案件必須有明確的訴訟標的,訴訟請求必須合法,訴訟請求必須明確;
3.適格主體,民事案件必須由適格主體提起訴訟。具體而言,訴訟主體必須是具有訴訟權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且必須具有明確的訴訟利益。
民事立案流程如下:
1.提起訴訟:當事人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出訴訟請求,並提交相關證據和材料;
2.受理申請:法院對當事人提交的起訴材料進行審查,確認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成立條件要求。如果他們符合要求,法院將受理案件;
3.確認管轄權:法院受理案件後,還需要確認是否具有管轄權。如果法院認為自己沒有管轄權,將移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
4.登記:法院確認有管轄權後,對案件進行登記,生成案號和訴訟材料清單,通知當事人到庭;
5.送達通知:法院將向被告送達《立案通知書》,告知被告訴訟請求及相關證據,並告知被告應訴期限;
6.應訴:被告收到訴訟材料後,需要在規定的應訴期限內向法院提交自己的辯護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
7.訴訟標的和範圍的確認:在審理過程中,法院還需要確認訴訟標的和範圍,以確定本案爭議的具體內容。
綜上所述,以上三個條件是民事立案的基本要件。如果其中任何壹項不符合,法院將無法受理案件。因此,在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仔細了解案件的相關情況,確保符合民事立案的所有要求,以免影響訴訟的進展和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