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扣除受托R&D費用的新稅收政策
2022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需關註四個新變化。研發項目鑒定申請人為主管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對企業申報的研發項目有異議的,研發項目鑒定申請人由要求企業提供地級以上政府科技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 且稅務機關已將鑒定意見轉交地級以上科技行政部門,科技部門應及時回復意見,避免了納稅人在研發項目鑒定意見上弄虛作假的可能。 允許加計扣除的R&D費用不僅限於專門用於R&D活動的費用,還包括儀器設備的操作、維護、調整、檢查和修理費用,以及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和工藝設備的開發和制造費用。以及用於R&D活動的儀器和設備的租賃費,以及軟件、專利和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於R&D活動。在調查核實R&D費用加計扣除的過程中,稅務機關很難區分哪些直接投入費用和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用於R&D活動,哪些用於生產經營活動。往往因為納稅人無法區分這些費用化支出,要求上述費用不能全額扣除。但是財稅【2015】119號文件取消了費用化支出只能用於R&D活動的規定,解決了這個問題。外部人員的人工成本也可以添加和扣除。稅務機關每年為了調查核實直接從事R&D活動的人員是否屬於企業員工,往往需要從納稅人的不同部門獲取相關人員信息,浪費了大量精力。勞務費用扣除範圍不再有“在職”的限制,有利於稅務機關提高工作效率,有利於納稅人留住高科技人才。根據財稅【2015】119號文件,允許扣除外部R&D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工成本。R&D場的範圍不受兩個場的限制。財稅【2015】119號文件列出了不適用稅前扣除政策的行業,即: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財政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R&D活動領域的擴大使其更具適用性,避免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因R&D“領域”問題而因R&D活動是否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目前優先考慮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以上是邊肖為您準備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果您還有任何問題,建議咨詢Hualv.com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