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哪些荒誕的刑法?
因為腰斬是從中間砍人,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會壹下子死,砍完後會很清醒,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死。
有人認為方孝孺是被斬首的,但實際上他是在那壹年被處決的。
& lt汽車裂縫》
也就是肢解受害者,很簡單,就是把繩子套在受害者的頭上和四肢上,用五匹快馬拉著他向五個方向沖去,把他撕成六塊。我記得商鞅是被五匹馬肢解的。
砍下壹個人的頭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氣,更不用說拉扯了。囚犯們的痛苦可想而知。說到撕扯,恐怕受害者就不會再感到疼痛了。痛苦的是當妳拉的時候。
& lt五刑全》
砍頭、剜眼、割手、挖眼、割耳和壹,即“割八塊”,通常在殺死壹個人後砍掉他的頭、手和腳,然後將他的軀幹切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抓住他最寵愛的妃子戚夫人,剁去她的手腳,割掉她的鼻子、耳朵和舌頭,挖出她的眼睛,扔在豬圈裏餵她。結果,呂後的親生兒子被嚇死了。...
& lt靈池》
最早的方式是殺人後剁成肉泥,這種方式被稱為“氣”。那些被處以這種刑罰的人記得魯茲和周文王的長子博伊考。
& lt廚師》
即“請入甕中”。那是唐朝。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壹個叫來俊臣的殘暴官員,他主張嚴刑峻法,經常對拒不招供的犯人施以酷刑。方法是找壹個大甕,把人放在裏面,然後在下面用柴火加熱。氣溫越來越高,囚犯們越來越難以忍受。如果他們拒絕坦白,他們通常會在甕中被燒死...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她把來俊臣叫來,問他如果這個囚犯拒絕認罪,他會怎麽辦。來俊臣得意地說了這個方法,武則天只簡單地說了壹句:“那請入甕”就把來俊臣燒死了...
& lt宮刑》
司馬遷入獄後才寫了《史記》,並在《致任邵青書》中寫下了“臣為閨中之臣”這句話。中國的閹割很講究。首先用繩子(包括孩子的書包)綁住小哥哥,使其血液不循環自然死亡,然後用尖刀將其切斷(全部!不僅僅是壹個小弟弟)。切掉後用香灰覆蓋止血,在尿道裏放壹根鵝毛。幾天後,脫去鵝毛。如果妳能小便,閹割就成功了。如果妳不能排尿,即使那個人沒有用,他最終也很可能死於尿毒癥。所以如果妳想閹了壹個太監,最好在他還年輕的時候閹了他,等他老了就危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