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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懷孕的男人沒有違法的責任嗎?

自願發生性行為,如果懷孕後男方沒有責任,不構成違法,但如果孩子出生了,男方作為父親需要承擔撫養責任。

1.未婚先孕男子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如果兩個人沒有結婚證就在壹起生活,實際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他們不是合法的夫妻,所生的孩子是私生子。

2.如果兩人沒有領結婚證,但是已經生了孩子,男方在撫養孩子,那麽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

3.如果孩子出生了,那麽作為壹個男人,他就有義務撫養和教育孩子。如果他不撫養孩子,他可以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用。如果他不撫養孩子,也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情況就會很嚴重。將構成遺棄罪,將承擔法律責任。

所以大家咨詢的未婚先孕男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當然要視實際情況而定,孩子出生後和其他孩子壹樣,享有同樣的權利,而且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不能歧視或欺負這樣的孩子。重點未婚先孕子女也可隨後辦理戶口登記和入學。

二、懷孕男子犯法不負責?

1.如果女孩超過16歲,男孩和女孩發生性關系並懷孕不構成犯罪,因此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2.其實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男女生同居,然後懷孕了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此外,它沒有明確規定如果女方懷孕必須由男方賠償。

3.如果兩個人住在壹起,女方懷孕了,雙方都不想生下孩子,那麽當他們墮胎時,他們可以要求男方支付醫療費和其他營養費。

4.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建議妳在生孩子之前先領結婚證,這樣孩子對自己更負責。如果兩人沒有領結婚證,目前只是共同生活,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那麽只要關系穩定,我建議妳領結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壹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對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承擔撫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