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多久才能不再被追究責任?
無論需要多長時間,逃犯都將被追究責任。網上追逃不能撤銷。只有在嫌疑人被逮捕後,公安機關才會在網上寫下對該通緝犯的處理情況,該通緝犯將從逃犯名單中消除。起訴期限將根據量刑程度而有所不同,規定的起訴期限從5年到20年不等。
如果壹般當事人在犯罪後20年內不報警,那麽犯罪分子將不再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對於網上追逃或者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即使需要很長時間,犯罪分子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據法律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在其轄區內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本轄區範圍的,應當報請有權決定公布的上級公安機關批準。通緝令的範圍由發布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八條。
起訴期限沒有限制。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立案偵查或者逃避偵查、審判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起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的計算和追訴期限的中斷均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具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內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期限從後罪犯罪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