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撫養權的程序和費用是怎樣的?
1.起訴撫養權的程序和費用是怎樣的?
起訴撫養權的程序和費用如下:養父母以孩子的名義寫起訴狀,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然後提交給未支付撫養費壹方的住所地法院;等待開庭,準備好開庭所需的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涉及的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不履行贍養義務,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
二、離婚夫妻的子女撫養費標準是什麽?
(壹)確定的三個標準:
1,孩子的實際需求。
2.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1.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兒費。承擔兩個以上子女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可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保育費數額。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
4.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兒童保育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兒童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如果有固定收入,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兒費。承擔兩個以上子女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參照上述比例,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保育費數額。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
5.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了兩種具體的贍養費計算方法,即“有固定收入者”和“無固定收入者”。但上述撫養費的計算方法應受“子女實際需要”原則的限制,因為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壹方支付的撫養費數額只能滿足子女的實際需要。如果支付能力綽綽有余,可以適當提高撫養費標準,也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然而,提高的標準不應該是無限的。司法實踐中,經常會遇到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收入極高,另壹方會根據對方的月總收入,按照上述計算方法計算出撫養費,這樣計算出的撫養費金額可能達到每月幾十萬或上百萬元,遠遠超出子女生活的實際需要。
如果雙方不能就撫養權歸屬達成壹致,需要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相關證據支持自己的訴訟觀點。法院會充分考慮雙方提交的材料,考慮各種因素來決定最終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