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婚姻法離婚條款有哪些?
《民法典》生效後,《婚姻法》同時廢止。
1,加30天離婚冷靜期。
根據現行《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只要帶好以下材料即可當場申請離婚:符合要求的離婚協議書、雙方照片、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自今年年初以來,增加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雙方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後需要等待30天。如果任何壹方在30天內不願意離婚,他們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同時,離婚冷靜期結束後,雙方需在30日內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如果錯過時間,他們將被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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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離婚協議中應明確寫明“夫妻債務如何處理”。
現行《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妥善處理子女和財產問題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發放離婚證。
然而,《民法典》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在發放離婚證之前,除了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外,還必須就“債務處理”達成壹致。
即從2021開始,離婚協議必須明確說明“夫妻債務如何處理”,否則離婚協議將被視為不完善,應重做。
3.增加離婚法定條件:“經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壹年的。”
現行《民法典》規定了離婚的五個法定條件: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
(五)壹方被宣告失蹤的。
在上述五個法定離婚條件的基礎上,《民法典》增加了壹個法定離婚條件:“經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的。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4.增加婚姻關系解除的明確時間點。
《民法典》增加了明確的解除婚姻的時間點:離婚登記之日、離婚判決書生效之日或者離婚調解書生效之日。
2021 1 1民法典正式實施,民法典中增加了關於離婚的新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為,持有相關材料,離婚時參照民法典的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