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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8可以結婚嗎?

法律分析:不能。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目前,我國壹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在《民法典》中對法定結婚年齡作出了變通規定。例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以及壹些自治州、自治縣都將本地區的最低結婚年齡定為男20周歲、女18周歲。然而,這些靈活的規定只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於居住在這壹地區的漢族人。

我國《民法典》關於結婚年齡的規定,並不是法定年齡或最佳年齡,而是最低結婚年齡,這是非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妳只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壹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壹千零五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⑴重婚;

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