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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

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是壹個特殊的場所,乘客應該遵守車內的秩序和相關規定,如吸煙、飲食、制造噪音等。是不允許的。

公共交通是城市的基礎交通設施之壹,方便市民出行。為了保證車輛運行時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國家針對運行中的公共交通車輛制定了壹系列法規、法律和條例。首先,行駛中的公交屬於特殊場所,除了司機,所有人都是乘客。因此,乘客應遵守車內秩序,不要喧嘩、打架,不要在車內吸煙、飲食。其次,出於安全考慮,公共交通工具不允許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上車,嚴禁在車廂內使用明火或危險品。最後,壹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同時,乘客也有責任配合調查,提供必要的證據和信息。總之,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應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車內秩序,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對他人的影響。

如果妳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壹個朋友,妳能和他說話嗎?可以,但是妳要註意音量控制,以免影響其他乘客。同時,如果朋友在司機區,妳要避免打擾司機的正常駕駛。

公共交通是便利城市出行的重要設施。乘客應遵守相關規定,自覺維護車內秩序和安全。同時,駕駛員和相關管理人員也應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確保乘客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二對正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員使用暴力或者搶奪駕駛控制裝置,幹擾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運行,危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駕駛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打架鬥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