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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興寧2010.06.13地震?

“民生820”,真相為民。日前,網上壹些論壇頁面出現了“6月2010+03梅州興寧將發生7-8級地震”的消息。壹時間,不知道這是謠言的人紛紛議論,壹些網站也互相轉載。我們欄目組也收到了壹些觀眾的詢問。接到群眾舉報後,興寧警方迅速介入調查,並於昨晚將造謠者抓獲。

經警方調查,確定該謠言的始作俑者為興寧市某中學高壹學生劉某。昨晚(4.28),警方在興寧市劉的家中將其抓獲,並繳獲了劉用於在互聯網上發布地震消息的電腦主機。

壹個中學生為什麽要散布地震這種令人不安的謠言?原來,今年4月25日晚,劉在家中上網時,看到壹條名為“2065438+6月13廣東佛山某地發生地震”的虛假信息,並轉載到其QQ空間日誌上。第二天晚上,他把廣東佛山發生地震的帖子地點改成了梅州興寧,其他內容不變。修改後,他發布在我的QQ空間上。

劉:當時看到佛山地震,就改成興寧了,內容沒變。我改了地名,發表在空間日誌裏。

讓劉沒想到的是,消息發布後,被他的QQ好友紛紛轉載和流傳。27日晚,他覺得以這種方式傳播信息會產生不良後果,於是在日誌中刪除了這條日誌。但本刊內容已被興寧論壇、鐵血社區等多個論壇轉載發表。

劉:我當時沒有想到會這樣。原來只有QQ好友才會看到,會認為是假的。(後來)發表在論壇上,壹被炒,越來越多的人知道我刪得太晚了。

當記者問他為什麽發這樣的消息時,劉說沒有任何目的,只是為了好玩。

劉:好奇就搞笑,就調皮。

為了好玩,地震謠言被發布到了網上。目前,該惡作劇學生已被警方行政拘留。面對這樣的結果,學生也很後悔。根據相關法律,這名中學生將為自己的無知付出代價。看相關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