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成年人能做什麽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
只要是正常人,18歲成年,什麽都可以做。有了駕照,就可以獨立進行房屋產權交易。
《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當然,自然人也要求心理健康,精神健全,不屬於《民法通則》第13條規定的精神病人。
擴展數據:
保護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條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其他組織和公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
第二十壹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的場所和設施。
第二十二條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對中小學生優惠開放。
第二十三條營業性歌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進入。
第二十四條國家鼓勵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學藝術單位、作家、科學家、藝術家和其他公民創作或者提供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國家支持出版專門面向未成年人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和其他出版物。
第二十五條嚴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