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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復印件有效嗎?

判決書副本有效。如果妳持有的判決書丟失了,妳可以帶著身份證到審理案件的法院查看卷宗並復印,然後加蓋相關部門的印章,這相當於原件,但最好保留好判決書原件。

1.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1,復印件通常具有證明作用,但如果僅憑復印件不能證明案件事實,要麽對方承認復印件的法律效力,要麽需要與原件進行核實。

2.如果復印件與原件壹致,則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但法律效力不及原件。

2.申請強制執行時可以使用復印件嗎?

1.申請執行時必須核對原件,即申請執行時必須帶原件,但最後可以交復印件。法院受理執行申請時,不應受理原判決,但可以向執行法官要求取回,只需攜帶原件並在立案時核對即可。

2、而且原件壹定要保存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有些法院可以提交復印件,但需要核對原件。但是大部分法院直接索要原判決,也需要判決的有效證明才能申請強制執行。建議您留下壹份副本。

第三,原件和復印件的區別

1,兩者適用的對象不同;

2.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數量不同;

3.其寫作要求不同;

4.上訴期和抗議期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公開宣判。當庭宣判的,判決書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如果定期宣判,宣判後將立即發布書面判決。宣判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的權利、上訴的期限和上訴法院。宣告離婚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