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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工傷如何賠償?

在施工現場發生工傷,勞動者享受以下工傷保險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工傷治療的醫療費和康復費;在統籌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壹級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月傷殘津貼;其他人。

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賠償標準。醫療費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後,為進行醫療檢查、治療和康復訓練而必須支付的費用;

2.誤工補償標準。誤工費是受害人從受傷到完全康復期間,因不能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而損失或減少的工作和勞動收入的補償費;

3.護理費補償標準。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受到人身傷害,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支付的費用;

4.交通費補償標準。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為就醫或轉送其他醫院治療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5、住院夥食補助費的補償標準。住院夥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住院期間或者死亡受害人住院期間補助夥食的費用;

6.營養費補償標準。營養費用是指受損後發生代謝變化,但無法通過日常飲食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需求,必須從其他食物中獲取營養的人所支付的費用;

7、殘疾輔助器具補償標準。殘疾輔助器具是由受傷的受害人購買和準備的自助器具,用於補償其受傷的身體和器官功能,協助其生活自理或從事生產勞動。根據殘疾的嚴重程度,壹般殘疾等級分為壹至十級殘疾。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分為兩種:合同期滿前的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本人下月工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享受6個月工資的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6個月工資的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浙江十級傷殘賠償金額根據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工傷賠償流程是先走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工傷認定期間辭職有關系嗎?

工傷認定期間辭職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不影響向單位或工傷保險基金索賠。工傷職工停薪留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經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

第二,工傷認定期間可以上班嗎?

職工在工傷認定期間可以到單位上班。單位應當照常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報酬。但是,如果勞動者想接受治療,他也可以申請帶薪暫停工作。在此期間,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仍由單位按月支付。

綜上所述,建築工地工傷如何賠償要視情況而定,不同情況的賠償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和康復費;

(2)住院夥食補助費;

在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為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工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