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
聯想到歐美資產階級代議制,運用排除法,直接否定壹和四。
資本主義法制和現代政治的基本要素無非是平等、自由、民主和人權
雖然羅馬法誕生於奴隸制時期,維護奴隸主的利益,但它在私法上是平等的。其意義在於其開創性,其思想可以為後世的資本主義法制和政治服務。
什麽是私法?如果法律關系中的法律主體之壹是公權力形式的國家主體,那麽適用於這種法律關系的法律就是公法。反之,如果雙方都沒有這樣的主體,那就是私法。
規範分配正義的是公法,處理正義的是私法。公法是約束決策的法律,而私法是自由決策的法律。
換言之,這裏所說的平等是對個人利益的保護、對個人交易平等的保護和對個人自由決策的保護。
以下是羅馬法的壹些詳細發展和影響。
羅馬法對後世法律制度的發展影響很大。羅馬法中所包含的人人平等和正義至上的法律概念具有超越時間、地區和國家的永恒價值。特別是,它對歐洲大陸的法律體系產生了更直接的影響。正是在全面繼承羅馬法的基礎上形成了當今世界兩大法系之壹的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法系或大陸法系。
“十二銅表法”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公法與私法、刑法與民法、實體法與程序法、同形復仇與罰款、宗族繼承與遺囑等。,這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的暴政和濫用權力。此後,隨著平民與貴族鬥爭的繼續,羅馬進壹步調整了公民之間的階級關系,不斷推動國家立法的延續。
從法律內容來看,公元前3世紀中葉以前羅馬法的適用範圍僅限於羅馬公民,居住在羅馬的外國人無法享受這壹法律的保護。它被稱為民法或民法,其內容主要是關於羅馬的行政管理、國家機關和壹些訴訟程序。《民法》存在明顯缺陷,主要表現為法律主體範圍狹窄、內容保守、形式主義色彩濃厚、保留了大量宗族殘余。隨著羅馬征服地區的擴大,羅馬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民法不足以解決帝國領土上的各種復雜問題。在羅馬,逐漸形成了在羅馬統治範圍內普遍適用於所有自由人的法律,這就是著名的萬民法。
羅馬法的核心內容是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遵循的原則是自然理性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羅馬法在形式上分為習慣法和成文法。
羅馬法在整體結構上分為民法、民法和自然法。
羅馬法的本質是維護奴隸主和貴族的利益。
羅馬法的影響主要表現在:
(1)為近代新興資產階級的民權理論提供了思想源泉,為資產階級戰勝教會和世俗封建勢力提供了理論武器;
(2)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和鞏固提供了現成的法律形式;
(3)為近代歐洲大陸國家的立法提供了範本。
羅馬法對後世法律的影響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羅馬私法體系。
西歐資產階級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鑒和發展了羅馬法的相關私法制度。《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是對羅馬法的繼承和發展。例如,1804年制定的《法國民法典》繼承了法律階梯的屬人法、實體法和程序法的風格。1900年實施的《德國民法典》以理論集註為基礎,形成了總則、債法、物權法、親屬法和繼承法。法國和德國的大陸法系被瑞士、意大利、丹麥、日本等許多國家直接或間接地模仿。
2.羅馬法中的許多原則和制度也被近代以來的法律制度所采納,如私法範圍內的公民權利平等原則、契約自由原則、意誌自由原則、“不理不訴”原則、壹審終審原則等。,以及權利主體之間的法人制度、產權制度、契約制度、陪審團制度和律師制度。
3.羅馬法的立法技術已經達到了相當的水平。
它所定義的概念和術語措辭精確,結構嚴謹,論點清晰,簡明扼要,理論深刻。
羅馬法的內容和立法技術遠比其他奴隸制和封建制法律詳細。它所定義的概念和原則具有措辭精確、嚴密、簡潔和結論明確的特點。特別是它提出的重要原則,如“私法”範圍內的自由民形式上的平等、契約經當事人同意生效的主要條件以及不受限制的財產私有制等,都是適合資產階級的現成準則。
羅馬法所體現的理性原則和公平觀念也非常適合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成為資產階級革命的重要武器,摧毀了專制黑暗的封建法律制度,克服了諸侯割據和政治分裂的局面,建立了統壹的資產階級法律制度。
羅馬人文主義至今適用於整個世界,它的確立對整個世界的法律設定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