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衛生員不出診嗎?如果我不出診呢?
鄉村衛生工作者大多是當地人,來自東莊西村,大家都認識他們。在農村這個熟人社會中,我們不能完全遵循規章制度,但我們仍然要照顧關系。事實上,農村醫療市場的競爭也非常激烈,任何人的地盤都不允許外人插手。但是,如果病人對壹個外國村莊的醫生印象很好,認為他水平很高,必須給他看病打針,那麽他只能聽病人的。特別是壹些患有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年老體弱,行動不便。壹般情況下,村醫都是上門服務的。
現在交通條件好了,很多家庭都有車了,大部分都去醫院看病。只有那些頭痛和腦熱的人才能在村子裏得到壹些藥。雖然報銷不多,但比去醫院方便實惠。面對這種情況,村醫們也想盡辦法穩住病人,防止財源外流。參觀是其中壹種方式。只要他們先接手,患者就會不好意思找別人。如果妳需要去醫院,鄉村醫生會推薦妳去哪個醫院找哪個醫生,有時還會親自陪同妳,態度非常好。
我聽說有些地方不允許村醫出診,而是在醫療室等病人上門。在農村,這有點脫離實際。它應以方便病人為原則,規章制度不應脫離農村實際。
我們村的衛生工作者上門出診,他們寧願上門出診,也不願在診所裏幫助人們。
2006年,我們村衛生室有三名衛生工作者,也叫醫生。他們都是村子裏的人,兩個主治醫生和壹個實習生。壹天早上,我突然躺在床上,頭暈想吐。我妻子立即去看了其中壹位醫生,因為他們離得不遠。醫生不到10分鐘就到了,醫生說他到了以後。我當時不懂,說是專治腦供血不足的最佳藥物。叫刺五加,和2瓶水混合,壹共3瓶水,80瓶水,240瓶水。連續掛了7天,結賬的時候我說,我給妳開壹盒最好的藥。它叫西皮林,每盒65片,1盒65438。我去另壹個醫生家買的,因為他們都賣藥。當我到達時,我說出了藥名。因為我知道前壹個醫生賣給我的價格,所以我給了他65,438+000元,他給了我75元零錢。我當時說我打錯了。他說沒有,25元壹盒,我不是給他找了75元零錢嗎?我當時看了壹下藥盒,同壹個廠家,同壹個規格,12粒,價格卻不壹樣。我立即結結巴巴地說出了我的疑慮。醫生說私人治療沒那麽貴。我這25塊錢不就是賺妳的錢嗎?那時我才知道同樣的藥有不同的價格。
因為頭暈是壹種慢性病,直到幾年後才好轉。有壹年,我在南京江寧工作,頭暈得厲害。我去了當地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那時,我是壹名女醫生。她告訴我這種病沒什麽大不了的。多註意就好。早上不要突然坐起來在床上翻身。不要擡頭看天空。多喝點銀杏葉給我。
因此,早起不好。我們村的衛生工作者喜歡出診。壹個小感冒可以給妳壹周的水,然後妳會被推到大醫院。如果妳沒有發燒,妳的病情沒有加重,他會願意在壹年的時間裏每天都跑到妳家,這樣他就可以賺錢。因為我們這裏是平原,而且每個生產隊旁邊都是村衛生室。步行幾分鐘就到了,藥費是10美分。所以我們村的衛生員最喜歡出診,壹直到現在都沒變過。。。
國家法律明確規定,醫生只能在註冊的醫療機構行醫,否則就是非法行醫。
出診方便了群眾,但如果真出了事,非法行醫就要負刑事責任。
況且就算醫生出診也只能看看,意義不大。
它方便了另壹方,並使自己處於違法的邊緣。現在醫患關系這麽差,算了吧。
這個問題很現實,我國農村也經常發生類似的情況,有時會引發很大的糾紛和矛盾。
為了合理合法,首先要看不願意出診的鄉村衛生員是否通過註冊取得了執業證書。如果他沒有執業資格,那麽他是守法的,不出診沒有錯。如果鄉村衛生工作者註冊獲得執業證書,那麽他不出診至少涉嫌違法。
我來說說第二種情況。註冊後取得執業證書後不出診怎麽辦?
出診是鄉村衛生工作者的法定義務。
根據《鄉村醫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五項規定:鄉村醫生應當履行向村民宣傳保健知識、教育患者的義務。
這篇文章表明,農村衛生工作者不僅應該出診,而且有義務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和健康教育。
出診是農村衛生工作者的職責。
《鄉村醫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鄉村衛生工作者有義務經常走訪村民,壹方面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工作;另壹方面,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要如實填報、及時報告。
轉診是農村衛生工作者的工作範圍。
《鄉村醫生執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鄉村醫生應當向患者或者家屬如實介紹病情,對超出壹般醫療服務範圍或者限於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不能及時診治的患者進行轉診;緊急情況下,如果無法轉診,應進行急救,並及時向具備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求助。
拒絕出診會受到什麽樣的行政處罰?
《鄉村醫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暫停其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村民拒絕上門服務後去哪裏投訴?
《鄉村醫生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鄉村醫生執業情況進行檢查,收集村民對其專業水平和工作質量的意見和建議,受理村民對鄉村醫生的投訴,並進行匯總分析。
總結分析結果並將鄉村醫生培訓情況作為鄉村醫生考核的主要內容。
考慮到農村衛生院可以互相保護官員,建議去縣衛生局(現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投訴。
小結:只要鄉村衛生工作者有執業證書,出診就是他的法定義務。拒絕上門服務將受到行政處罰,村民可以向縣衛生局投訴。
妳同意我的觀點嗎?
村衛生員不出診嗎?如果我不出診呢?
我過去是農村的壹名醫生。農村有各種各樣的人。那時,農村沒有電話。每次出診時,我都要用壹條腿走幾個小時。壹天下來我非常累。有時候我走了,有人在家等著看病。有時候人們不再去拜訪是正常的。有些人年輕又生病,但他們必須等到醫生回家。現在交通方便了,也沒人走了。那麽,誰會承認上門服務產生的燃料成本,即使您支付了燃料成本?
我給妳舉個例子。成都中醫附屬醫院有壹位中醫推拿醫生技術非常高超。很多有錢人對他說:多做點時間,錢不是問題。醫生說:妳問問後面排隊的病人,他們同意嗎?他們都同意。誰會同意?老師該下班了,要等到明天。妳是唯壹感到惡心的人嗎?別人應該感到痛苦嗎?為什麽別人要等這麽久。我認為老師是公平的。每個人都有10分鐘,即使每個人都有10分鐘,他們也必須在下班時間加班才能完成當天掛的號碼。醫生是人,不是機器。也需要休息。
農村地區的醫生有時徹夜不眠搶救急診病人。那時,我還年輕,可以吃飯,但當我老了,我不會出診。
現在交通便利。如果鄉村醫生不出診,妳可以把他們送到鄉村醫務室或醫院。必須以救人為基礎。
鄉村醫生不出診肯定是有原因的,包括男女老少,而且距離很遠。有山路和平路。
特別是現在有了農村醫療保險,每個人都要保留很多記錄,這比以前復雜得多。如果妳所在的地區缺少醫生,而且覆蓋範圍很廣,醫生太忙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是,只有在農村工作過的醫生才知道這種痛苦。
鄉村醫生不出診應該不違法吧!雖然拯救生命是醫務工作者的責任,但這取決於醫生是否有能力服務好每個人,滿足每個人的內心。
我不知道於斯中醫的回答是否正確。如有不妥之處,請見諒。沒必要糾結這些東西。
這個問題要從各地區的醫療條件來談!
在醫療條件好的地區,患者壹般會盡量選擇好的醫療機構看病。許多患者看不到農村衛生工作者。在這種情況下,農村衛生工作者有必要出診嗎?
如果是醫療條件差的地區,農村衛生人員不能出診的情況有兩種。
有壹位患者病情較輕,無法在家叫醫生看病。病人也不好意思麻煩醫生,最好自己去看醫生!
其次,對於突發重病且無自理能力的患者,壹般家屬找鄉村衛生工作者,醫生還要出診。
如果鄉村衛生工作者因某些特殊原因不出診。這時,病重的家屬會將患者擡到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看看縣社區診所都在做什麽:開會、宣傳、填表、動員和電話采訪。。。。未來農村衛生工作者的工作流程無非如此。。。參觀還是不參觀?現在政府統壹管理了,肯定會有監督電話。
以前叫醫生回家看病叫“請先生”,現在叫“叫醫生”。壹個電話,無論白天黑夜,無論嚴寒酷暑,已經成為鄉村醫生隨身攜帶藥箱、隨時出診的習慣。出診時,鄉村醫生從不抱怨出診沒有壹分錢,只期待患者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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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在基層,不僅為自己村裏的人服務,也為鄰村甚至十裏村的人服務。
作為壹個特殊群體,我遇到了壹些老弱病殘患者。我想每個同事都有出診的經歷。但《執業醫師法》明確規定:“個體醫療機構不得家訪,醫療執業地點必須在本機構內。否則就是違法的,是超範圍經營的,可以停業整頓或者罰款……”那麽,面對群眾的需求,我們的鄉村醫生是否應該進行家訪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村裏的張奶奶已經偏癱臥床五年多了。五年來,每當張奶奶頭疼腦熱的時候,只要張爺爺打電話,我就會騎著自行車趕緊去他們家看她。幾天前,我在村衛生所給壹個病人看病。張爺爺打電話來說:“文娜,快來看看!妳奶奶頭暈惡心。。。”如果我不馬上去,張奶奶會很不舒服。然而,仍有幾名患者等待就診!幸運的是,幾位通情達理的患者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他們壹致同意我應該先去看看張奶奶。
到了張奶奶家,我小心翼翼地為她做完了四項生命體征檢查,初步診斷為眩暈。考慮到張奶奶體質較弱,我建議她去醫院檢查壹下,以便能有規律的治療。聽說要去醫院,張爺爺哭喪著臉說:“這幾年,妳張奶奶的病幾乎花光了我所有的錢。我相信妳,在家給她輸液就行了!”聽著張爺爺近乎哀求的話語,看著張奶奶在病床上飽受病痛的折磨,我的心軟了下來,同意讓哥哥把輸液的藥送到張奶奶家。在張奶奶身上紮了針並調整好滴速後,我觀察了十幾分鐘,確定沒有不良反應後,才騎著自行車快速回到村衛生院。
大約壹個半小時後,張爺爺打來電話:“文娜,妳奶奶張有點心慌和胸悶。快來看看!”帶著聽診器、血壓計和急救針,我騎上自行車趕往張奶奶家。原來我走後,張爺爺的兒子覺得輸液速度太慢,把點滴速度調快了。我迅速調整了滴速,直到輸液結束後,張奶奶的頭暈和惡心癥狀減輕了,我才松了壹口氣。
回到家,老公生氣地對我吼道:“我跟妳說過多少次了?該領導表示,在村衛生所輸液屬於正規醫療,為家訪輸液不受法律保護!妳不允許出診,但妳心腸軟!但是,壹旦發生醫療事故,患者和家屬都不會心軟!”我知道我丈夫說的是對的,但我也感到委屈。
當我提到出診時,我在周口行醫的好朋友告訴我:“文娜,鄰村的壹個病人被鐮刀割傷了,叫我去包紮傷口。說實話,我的手前幾天被抓傷了,直到痊愈我才想去。然而,我壹說我有點忙,人們就說我架子大!我去了之後,盡管我特別註意,我的手還是被病人的血汙染了。後來,我聽說他是壹個慢性肝炎患者。如果我感染了,誰來為我負責?”
當談到鄉村醫生是否應該出診時,2010開封市全國優秀鄉村醫生何傳義在電話中告訴我:“妳可以出診看看自己的癥狀。如果遇到癥狀較輕的患者,只需給他們壹點口服藥即可。但是,我肯定不會在他們家裏給他們輸液,因為有些病人在我們面前輸液時會有過敏反應或不良反應,更何況是在他們家裏?當我出診時,我通常不治療四種病人,即年齡太小的人、年齡太大的人、患有嚴重慢性病的人以及說話傲慢且帶有敵意的人。當我遇到這些類型的患者時,我建議他們去醫院接受治療。我不是不想看。壹切都是為了鄉村醫生自己的‘安全’!”我和老公都同意何傳義的觀點。
新鄭的老同學和我聊起這個問題時笑著說:“這年頭,鄉村醫生出診怕出錯,不出診怕得罪人!我們這裏也明確規定,鄉村醫生不能超越自己的診療範圍給病人治病。如果他們私下出診,壹旦有事,他們將承擔後果。我是壹個聽話的鄉村醫生,卻成了病人眼中刻板的人。親戚也勸我要變通,不要鉆牛角尖,以免得罪人賺不到錢。我,我們以後再看情況吧!反正遇到重病患者,我是不敢看地平線的!”
浙江的壹位同學說:“那裏的壹位鄉村醫生去病人家裏輸液,前幾天沒有什麽異常,但在第三次輸液時,病人突然昏迷了。盡管鄉村醫生迅速給病人打了強心劑並撥打了120,但仍未能挽救病人的生命,因此鄉村醫生付出了沈重的代價。因此,我說我不會出診。”
聽了以上同事的心聲,妳有什麽想法?鄉村醫生應該出診嗎?萬壹我們出診時遇到壹些突發情況,誰來當我們鄉村醫生的“守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