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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並公布現行有效規章目錄的決定

壹是修訂了《吉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吉林省森林植物檢疫實施辦法》《吉林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3件省政府規章。(詳見附件1)二。廢止《吉林省醫療事故處理實施辦法》等65件規章。(詳見附件2)三。公布現行有效法規目錄。(詳見附件3)未列入目錄的其他文件不屬於規章,不具有規章效力,與法律、法規和省政府規章不壹致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規定無效。

附件1

修訂後的省政府規章清單

文件的序號稱為出版物、修訂時間和法令編號修訂的內容。

1

吉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

性評價管理辦法1998 6月18吉林省人民政府

發布了第93號法令。

第十壹條修改為:“省直單位在我省行政區域內。

從事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活動,

應到省或市(州)地震主管部門備案。"

2

吉林省森林植物檢疫實施辦法

2001吉林省民政廳3月30日

政府發布的第122號法令。

刪除第十四條:“確需削減和補充檢查對象的。

森林檢查對象為汙染嚴重的樹木、有關單位或個人

人必須向省林檢機構或其委托的林檢機構報告。

申請由省森林檢驗機構或其委托的森林檢驗機構提出。

機構進行檢疫鑒定並出具鑒定證書。"

文件的序號稱為出版物、修訂時間和法令編號修訂的內容。

吉林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吉林省人民民政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政府發布的第139號法令。

第十八條修改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部門可以是除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外的團體。

組織機構代碼證定期更新和確認。"

附件2

廢止的省政府規章目錄

文件的序號稱為發布時間、修改時間和法令編號的原因。

1

吉林省醫療事故處理實施辦法

1989年4月1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10

發布,據1997 65438+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民政。

修訂了第85號法令。

已被新法規取代。

2

吉林省農村和外地勞動力臨時進入城市管理

做事方式

法令號。12吉林省人民政府4月27日1989

發布,據1997 65438+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民政。

修訂了第85號法令。

上位法依據失效

吉林省鍋爐設備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法令號。31吉林省人民政府5月25日1990

問題

上位法依據失效

吉林省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辦法

吉林省人民政府第32號令1990

問題

已被新法規取代。

吉林省企業職工工傷報告和處理情況

辦法65438+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5號0990年7月23日

問題

已被新法規取代。

吉林省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塵肺病防治法》

條例措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7月24日第36號令1990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9月4日發布的1997。

修訂第74號令。由於形勢的變化,它不再是

適用。

吉林省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設立審批

標題65438+法令的壹些規定吉林省人民政府第39號1990年9月25日

因形勢變化不再發布

適用。

吉林省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發放辦法

1990 165438+10月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

問題

已被新法規取代。

吉林省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

1991 1.2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2號令

布,根據9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1997。

第76號修正案。

已被新法規取代。

10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違反電力設施保護

行政處罰條例的若幹規定

1991 3月16日第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5號令

發布,據1997 65438+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民政。

修訂了第85號法令。由於形勢的變化,它不再是

適用。

11

吉林省能源利用監督管理辦法

1991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6號令3月28日。

因形勢變化不再發布

適用。

12

吉林省婦女兒童保健與補償服務管理辦法

1991 6月11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47號

發布,據1997 65438+2月26日吉林省人民民政。

修訂了政府第85號法令。

已被新法規取代。

13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搞活技術市場的意見

1992部分規定7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第六十

因形勢變化不再發布

適用。

14

吉林省工人考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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