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發行權通常包含在版權中嗎?
壹、版權的基本構成
著作權是法律賦予創作者的專有權利,旨在保護其創作成果,鼓勵其創作活動。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如署名權、發表權等,財產權主要指使用、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作品的權利。
二、電影發行權的定義和性質
電影發行權是指著作權人享有的以有償或者無償方式向公眾提供電影作品的權利。這包括電影放映、發行和銷售。電影發行權作為版權中的壹項財產權,是版權人實現作品經濟價值的重要手段。
第三,電影發行權與著作權的關系
在電影行業,版權所有者通常將電影發行權授權給專業發行公司。這種許可可以是排他性的,也可以是非排他性的。無論何種形式,電影發行權都是以版權為基礎的,是版權人行使財產權的壹種方式。
第四,電影發行權的行使和保護
著作權人可以通過合同將電影發行權許可給他人,並約定相應的報酬和權益。同時,著作權法也為電影發行權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保障,著作權人有權對未經許可發行電影作品的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總而言之:
電影發行權是著作權中的壹項重要財產權,著作權人可以通過允許他人行使這壹權利來實現其作品的經濟價值。在電影產業中,電影發行權的行使和保護對於促進創作活動和維護市場秩序具有重要意義。同時,著作權人可以依法追究侵犯電影發行權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10條規定: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臨摹、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壹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的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暫時許可他人使用音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但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客體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展示藝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和以各種方式公開播放該作品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公開復制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通過投影儀、幻燈機等技術設備;
(十壹)播放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播放或者重播作品的權利,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類似的傳遞符號、聲音、圖像的工具向公眾播放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在自己選擇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拍攝音像作品的方式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壹種語言文字轉換為另壹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斷通過選擇或者整理匯編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12條規定: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是作者,在作品上有相應的權利,除非有相反證明。
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可的登記機構登記其作品。
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適用本法有關著作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