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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同意”到底是什麽?

“yesmeansyes,elsemeansno .”

看到最近每個人都在討論的壹些事情,以及他們自己對BDSM群體老齡化的擔憂,我想給妳壹個非常非常基本的科普,這也是壹個防止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被偏見牽著走的科普——關於什麽是“性同意”。

PS:本文的法律部分主要借鑒了羅翔先生在2020年《壹席》欄目中關於“性侵”犯罪的講座。這個講座非常令人興奮。我強烈建議妳閱讀完整版,我會在文章末尾附上鏈接。

因為“法律是對人的最低道德要求”,我們將首先從低到高看如何在法律上定義“性同意”,然後在我們內心的道德層面上探索“性同意”。

眾所周知,“性自主”是每個人類個體的基本人權之壹。我們有權決定與誰發生性關系和不與誰發生性關系,無論對方是老師、親戚、dom、S等。,我們不能強迫個人違背ta的意願。

然而,羅翔先生認為“違背意願”是壹個心理學概念,而意願是壹個人腦子裏在想什麽,這很難證明。因此,對“性侵犯”的法律觀點主要是壹種“分歧”。

也就是說,根據當事人的所作所為,他們可以在法律上被認定為“不同意彼此發生性關系。”

“最大阻力”標準

在很長壹段時間裏,全世界都流行著壹種對“意見不合”的認定標準,這種標準被稱為“最大阻力標準”。

這是壹個古老的“不同意”標準,要求受害者最大限度地反抗,甚至以生命抗爭,以證明他真的不想發生性關系。

中國封建社會也持這種立場,因為當時的婦女沒有主導地位,往往被視為丈夫或家庭的財產和附庸。因此,古人常說“貞潔高於生命”,或者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所以如果妳在遭遇性侵時沒有盡力捍衛自己的貞潔,那麽當時的法律就會認為妳同意了。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性同意”標準顯然是荒謬的。其關註點不在於被侵權人的權益,而更多的是“貞潔”的“財產”是否得到了保全,宗法制度和夫權制度是否得到了保全。

但荒謬歸荒謬,我們會發現,即使在2021,我們周圍的許多人仍然秉持著這壹邏輯。例如,2016年,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羅賓坎普在審理壹起強奸案時在法庭上告訴受害者,“如果妳試圖夾緊妳的腿,那麽妳就不會被強奸。”後來,該法官因其不當言論被解職。

羅賓坎普法官

在我們周圍,我們經常可以聽到“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妳穿短裙,露出大腿,妳就是不遵守女性道德,很容易犯罪”這樣的言論。

相對於標準的“合理限度”

20世紀下半葉,隨著女性地位的逐漸提高和自我權利的逐漸覺醒,“最大抵抗標準”開始在各國法律界被淘汰,演變為“合理抵抗標準”。

這個標準不再要求受害者與死神搏鬥。畢竟,生命比什麽都重要,但它仍然需要受害者做出合理的抵抗才能被認可為表達了他的“不同意”。比如大聲呼救,肢體拒絕等等。

但這帶來的問題是,什麽是合理的阻力極限?誰負責?哭和沈默算合理的反抗嗎?

我記得有個女孩讓我匿名投稿。她說她約了壹個S. tj,但對方用繩子捆住她後,她食言並侵犯了她。她動彈不得,根本不能動彈,只能哭。這是壹種反抗嗎?

另壹個例子是威脅和恐嚇。如果反抗會激怒對方,對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很大威脅,難道沈默不能代表拒絕嗎?

這方面的經典案例是美國紐約州的人民訴多爾西案。1979年8月,41歲的受害者下班後回到公寓乘電梯。電梯裏還有壹個年輕人,也就是被告人道屋。看到電梯裏只有他們兩個人,道舍要求受害者脫掉衣服。受害者身高約1.5米,體重不到60公斤,而道教祭祀的身高超過1.7米,體重90公斤。受害者看著雙方實力非常懸殊,然後非常直接地脫掉了衣服,沒有喊叫或反抗,然後道士離開了,受害者報了警。

道社案當時的司法解釋

受害者認為她的喊叫和反抗會激怒對方。為了保護自己免受更多的傷害,她沒有反抗,但這並不意味著她同意了。最後,法院采納了她的陳述,判定道舍犯有強奸罪。

綜上所述,我們會發現,當只有抵抗才能代表“不同意”和“拒絕”時,它實際上是不合理的。

名詞標準

因此,“性同意”的法律標準再次演變。如今,包括我國在內,“性同意”的法律標準主要是“無意思表示”。

也就是“只要妳在語言上說不,就意味著不同意和明確拒絕。”

我親眼見過壹個例子。大約兩三年前的壹次聚會上,安S和壹個女孩聊得很投機,於是兩人在活動中途單獨出去吃飯。晚飯後,S提議開個房間練習,她只是帶了自己的工具。女孩同意了,甚至在酒店樓下的便利店買了避孕套。但是在他們開始tj之後,女孩後悔了。她對此很感興趣。但是這個年代並沒有停止。

所以結束後,女孩報警,雙方都被帶走了。最終,男子賠了很多錢,雙方和解。我記得當時群裏很多討論都是偏向男方的。我覺得他被仙女嚇了壹跳,他們都壹起買了避孕套。女人怎麽能說她不同意呢?

也許,我不否認“仙女起舞”的可能性,但有沒有可能在那壹刻,女孩真的反悔了,想拒絕進壹步的關系?這位女士在語言上拒絕的權利應該得到尊重。不管她以前做過什麽,當她明確表示拒絕時,這種拒絕就應該得到回應。

這方面最經典的案例是泰森擔任選美比賽評委期間拳擊冠軍泰森強奸案。比賽結束後,泰森邀請18歲的冠軍德斯雷·華盛頓共進晚餐,邀請她乘坐她的豪華轎車,泰森在車上親吻了華盛頓。早上,他們來到了泰森的酒店。泰森邀請華盛頓到樓上坐壹會兒,這位女士欣然同意。他們坐在壹起看了很長時間的電視。之後,泰森請華府洗澡,但她沒有拒絕。

德斯雷·華盛頓

洗完澡出來後,華府發現泰森壹絲不掛,想和她做愛。華盛頓拒絕並懇求。泰森無視華府的懇求和拒絕,強行做愛。

幾天後,這名女子向當地警方報案,指控泰森強奸。在審判期間,經過9個小時的討論,法庭陪審團成員壹致裁定泰森有罪。

泰森接受了審判

本案采取的是“不等於沒有”的審判標準。在泰森看來,這名女子在進入酒店之前有過與自己接吻等親密行為,她在淩晨獨自壹人回到酒店,這本身就意味著同意性行為。

但法官和陪審團都不承認這種“性同意”。他們認為華盛頓的口頭拒絕已經清楚地表達了她的反對意見。最終,泰森被判處三年監禁,終身被視為強奸犯。

羅翔認為,即使壹個男人真心認為女人說“不”只是害羞的表現,只是“三心二意”,那麽法律也應該摒棄這種花花公子哲學,讓這樣的男人為他的“偏見”付出代價。

在BDSM關系中,雙方經常約定壹個“安全詞”來表達他們拒絕這種情況的意願。沒關系。我想告訴妳的是,無論用什麽語言表達拒絕,語言拒絕都是法律認可的,是明確否認自己“性同意”的表達方式。

“是”標準

此外,羅翔先生認為,“不等於不”是法律對待“性同意”的最低底線,但在道德上,我們也應該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即采取“是,否則”的“是”原則。

這項原則規定,除非另壹方明確表示同意,否則“性同意”被視為不同意。換句話說,這就是BDSM南南合作中的“知情同意”原則。

做任何事情都要征得對方的同意,不要以為ta同意了。

ta親了妳不代表Ta同意鼓掌;

ta昨天同意了,不代表Ta今天還同意;

只有得到明確肯定的回答,才代表ta同意。

為什麽“肯定性”原則只在道德層面上判斷性同意,而在法律上卻沒有?羅翔老師認為這將導致廣泛的法律攻擊。畢竟,人們不能壹直詢問對方的意見,但這應該是壹種自律的標準。

無論妳想握住對方的手,和對方壹起進入bdsm,稱呼對方為“主人”還是給對方發照片,妳都應該首先征得對方的同意。

當然,“肯定”原則在法律上並非沒有應用。它解決了“性侵犯”中的強奸問題。

當壹個人失去意識,不能說“不”來表達拒絕時,是否意味著ta同意接下來的壹切?顯然不是,此時法律會采取“肯定”原則,將沈默視為拒絕。

無效的性同意

談完道德和法律對“性同意”的要求,我想告訴大家,即使實現了“肯定”原則,也不是所有的“性同意”都是有效的。

無效的性同意有兩種,第壹種是未成年,第二種是在當事人無法理性思考時獲得的性同意。

在我國,與14歲以下的兒童發生性關系是100%的犯罪行為,因為法律不承認14歲以下的性同意,無論性別如何。

很簡單,只有具備理性思維能力和完整價值觀的人,才有能力去思考自己是同意還是不同意這樣的行為方式和這樣的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14歲以下的兒童不具備這種能力。

對於第二種“在當事人無法理性思考時取得的性同意”,壹是剛才提到的喪失意識的情形,二是“濫用信賴地位取得的性同意”。

例如,教師對學生的性暴力和親屬對兒童的性暴力大多屬於濫用影響力。看起來雙方都很願意,但實際上他們濫用信任地位,將對方物化並剝削對方。

綜上所述,關於性同意,目前法律上往往采用“不等於不”的原則進行判斷,這只是對壹個人道德底線的最低要求。我們應該對頭頂的星空保持敬畏,並采用更高的“確定性”原則來要求自己:

如果妳征求伴侶的性同意,對方說:“不,我不想”,不要強迫別人思考;

不要因為對方的拒絕而生氣。對方有權利這樣做,就像妳有壹天可以拒絕別人壹樣。

如果妳征求伴侶的性同意,對方壹開始說“沒問題”,但後來告訴妳“我暫時不想做”,這可能有點小把戲。也許妳們都做好了準備,也確實很難過,但對方確實有反悔的權利,妳沒有權利強迫ta履行之前的“同意”;

如果對方失去意識,比如喝多了,那麽不要問對方是否同意。失去意識的人不想做愛。

也許當妳把對方帶到房間時,ta還醒著並對妳說“好的”,但當妳洗澡時,ta失去了意識並直接睡著了。妳需要忘記那句“好的”,讓ta安心睡覺。

如果對方上周答應妳,那就是上周。不要纏著對方說:“妳上周明明說好了的”;或者某天早上拉起妳身邊的助教說:“妳昨晚答應過的。今天早上再來有什麽問題嗎?”過去同意並不意味著現在同意。

如果對方壹開始答應了妳,但隨著性行為的進展,ta對妳表達了拒絕,那麽請停止,即使在性行為過程中,我們也有權利表達我們的不同意。

壹口氣說了這麽多,真的希望大家都能保護好自己,懂得尊重他人。當然,我希望“性同意”這壹性教育中的基本概念有壹天能寫進每個未成年人的教科書,不是通過網絡科普而是通過微信官方賬號科普。

專業導師微信:xllx577並附上羅翔老師講座《壹席》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