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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特殊崗位下崗五年六年可以提前退休嗎?

國營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期限如下:

1.職工所屬企業必須是國有和集體企業;

2.男性55歲,女性45歲;

3.除滿足最低繳費年限外,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本工種累計工作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作業的,必須在本工種累計工作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須在本工種累計工作滿8年;

4、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堅持“跨行業對比,無目錄不納入”的原則;

5.具有高級職稱的技術和生產管理人員,參照提前退休崗位的規定,不得申請提前退休;

6.工作中確有需要的中級職稱技術人員,不得按特殊崗位提前退休;

7.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離開特殊工種崗位5年以上:因工作調動、崗位調整或者企業轉型改制,從事特殊工種且在非特殊工種工作5年以上的職工。達到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時,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原則上不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8.從事特殊工種且在本崗位工作滿壹定年限的下崗或失業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條件的,可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重新就業或再就業後,在非特殊工種工作達到特殊工種退休年齡時,扣除領取基本生活費或失業保險金期間,離開特殊工種時間不滿5年的,仍可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9.壹直實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制度的國有、集體企業改制為非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後,繼續從事特殊工種的,在企業生產性質、特殊工種名稱和工作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繼續計算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

10,國有、集體企業改制後新錄用人員,不得按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

11.未記入原檔案或從事特殊工種的,不得按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信息的識別如下:

1.特殊工種退休審批以員工檔案為審批資料,利用員工檔案的原始記錄,審核確定員工的出生時間、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崗位、工種等。

2、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檔案中原始記錄不全,或達不到規定年限,不能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3.職工檔案中沒有從事特殊工種的記錄,後期補辦的證明材料不能作為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依據;

4、對於崗位名稱、工作條件、專業性質與其他行業相同的崗位,如果原行業司、委發文,經原勞動部同意,已經明確規定可以與其他具有特殊崗位的行業比照執行的,可以比照執行;否則,不得開展其他行業的特殊工種;

5.基層幹部從事特殊工種的界定,僅限於工作條件與職工相同、跟班的班組長。

綜上所述,為了讓更多的人享受到國家改革開放的成果,保護勞動者的人身權利,國家制定了勞動者下崗政策。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壹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