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무료 법률 상담 플랫폼 - 온라인 법률 자문 - 企業所得稅預繳比例

企業所得稅預繳比例

法律主觀性:

企業所得稅應按季度實際利潤額預繳;總公司和分公司現場提前組織;未轉讓房屋的銷售收入,應在所得稅前確認;小微企業所得稅需要根據情況預繳。下面網小編為妳解答,希望能幫到妳。企業所得稅應按季度實際利潤額預繳。近日,稅務機關在對某投資企業股權轉讓行為進行審計時,發現該企業於2065438+2004年6月完成了壹次股權變更手續,取得收入600萬元。但企業在第二季度申報時,該項收入並未提前計入季度總收入。原來這個企業的財務人員下半年不會產生大量的收入。如果在第二季度提前計算600萬元的收入,那麽第二季度企業的稅負會更重,年終匯算清繳時應納稅額會小於預繳稅額。所以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會將該收入計入總收入來計算稅款。稅務官員指出這種處理是不正確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按月或者按季預繳企業所得稅,應當經稅務機關特別批準。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按月或者按季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月度或者季度利潤預繳;按照月或者季度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壹納稅年度月或者季度平均應納稅所得額預繳,或者采用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預繳方法壹經確定,在納稅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由於上述企業未向稅務機關申請其他預繳方式,應按照各季度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全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少於預繳稅款的,多繳的稅款可以申請退稅,也可以抵扣以後年度的稅款。近年來,江寧某市政混凝土集團公司借助市場的輻射,在省內外設立了16家分公司。財務經理鐘先生經常不知道集團總公司和分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在哪裏申報,經常去稅務局咨詢。鐘先生遇到的情況具有普遍性。根據有關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跨地區合並納稅企業。匯總納稅企業實行“統壹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轉移”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匯總納稅人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企業所得稅,包括預繳的稅款和應退稅款,50%在各分支機構之間分攤,各分支機構根據分攤的稅款就地辦理繳庫或退庫;50%由總公司支付。總機構應在每月或季度結束後15日內,將企業本期應繳納所得稅的50%預繳申報。總機構按照各分支機構應分享的比例,在各分支機構之間分享本期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另外50%,並及時通知各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應在每月或每季度結束後65,438+05天內,就地申報預繳所得稅額。匯總納稅企業根據當期實際利潤,按照規定的預繳分攤方法計算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預繳額,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別就地繳納;在規定期限內按照實際利潤預繳有困難的,也可以按照上壹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者1/4。預付方式壹旦確定,當年不能更改。這裏的重點是,分支機構僅指以生產經營職能為主的二級分支機構,三級以下分支機構不實行就地預付,應納入二級分支機構管理。未轉讓房屋的銷售收入需要在所得稅前確認。近日,棲霞市地稅局稅務人員在風險應對中發現,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財務報表顯示,該公司於2014年第二季度對外出售壹套自有房產,並簽訂了正式的買賣合同。房子的價格是3400萬,買方已經支付了3000萬,但是產權還沒有過戶。2014年7月,公司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未進行收入申報,原因是企業財務人員認為需要在產權轉讓後確認收入並預繳企業所得稅。對此,稅務人員解釋,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當確認收入的實現: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賣方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因此,對於公司自有房地產的處置,雖然在第二季度尚未轉讓,即資產所有權在形式上未發生變化,但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的要求,只要滿足上述通知中的收入確認條件,就應作為財產轉讓收入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總額。新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於今年7月1日啟用。南京某平面設計公司是查賬征收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國慶假期後,公司稅務人員咨詢了秦淮地稅局。該企業去年應納稅所得額為9萬元。5438+10月份預繳第三季度企業所得稅時,本年累計實際利潤8萬元。那麽如何預繳企業所得稅並填寫新的申報表呢?秦淮地稅工作人員向他們解釋,查賬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要區分具體情況。上壹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且本年累計預扣實際利潤未超過65438+萬元的,享受的減免稅為實際利潤的15%;上壹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上壹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高於65438+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高於65438+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的,享受的所得稅減免額為實際利潤。上壹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累計實際預盈超過30萬元的,不得享受優惠減免。公司去年應納稅所得額為9萬元,今年累計實際利潤為8萬元。根據上述規定,預繳第三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可減免實際利潤8萬元的15%,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為實際利潤8萬元的10%,即8000元。同時,工作人員提醒,新的預繳申報表在14行列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小微企業應填寫所得稅減免。近日,浦口地稅局在“納稅人學堂”舉辦了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培訓,重點講解了減免稅政策、稅收征收管理以及如何填寫申報表等內容。南京某餐飲管理公司的王會計得知新政策後,向稅務局提出:“請您幫我看看我們公司是否符合規定。不填免稅怎麽辦?可以再申報壹次嗎?”在核實了公司的情況後,稅務人員告訴王會計:“從2014起,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包括采取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可以按照規定,妳的企業各項指標都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要求,不能因為以前年度核定征收而享受稅收優惠。不過從今年開始,國家擴大了優惠範圍,妳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了!”以上是邊肖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的知識已經有了大概的了解。如果遇到更復雜的法律問題,請登陸網站進行律師在線咨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企業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