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練習壹次《涉稅服務相關法律》-2021稅務師考試(5-27)
1.下列關於計劃周期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實質性權利不會因預定期限屆滿而消滅。
B.計劃期間是可變期間
C.撤銷權可適用於預定期間。
d .當事人未主張期間屆滿的,人民法院不予主動審查。
2.在民法理論中,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自然人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資格。下列關於民事行為能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因為法人是壹個組織,法人和自然人之間的民事權利能力是不對等的。
B.胎兒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C.《著作權法》規定公民作品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作者壹生及其死亡後50年,這表明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最長可持續到其死亡後50年。
D.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止於死亡。
3.在無過錯責任中,原告不需要證明的是()。
A.違反
B.破壞事實
C.侵權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
D.侵犯人權
4.根據規定,利害關系人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無效。
A.7天
B.10天
C.15天
30天
5.根據《物權法》,下列關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說法錯誤的是()。
A.對於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業主可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B.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被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c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基金屬於業主所有。
D.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汽車,屬於業主所有。
參考答案及分析
1.答案c .本題考查預定時段。預定期限屆滿時,實體權利消滅。所以選項a是錯誤的。計劃周期是壹個恒定的周期。所以選項b是錯誤的。預定期間適用於形成權,撤銷權屬於形成權。因此,撤銷權可以適用於預定期間。所以選項c正確。預定期間,無論當事人主張與否,法院都應主動對其進行審查。所以選項d是錯誤的。
2.答案d .本題考查民事權利能力。(1)民事主體壹律平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等同於自然人。所以選項a是錯誤的;(2)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止於死亡。如果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則視為胎兒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兒在分娩時死亡,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選項b是錯誤的,選項d是正確的;(3)著作權法中關於權利期限的規定是為了保護特殊主體和事項,並不意味著延長自然人權利能力的期限。所以選項c是錯誤的。
3.答案d .本題考查不存在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是指不以過錯為主觀要件的侵權責任。這種責任形式免除了受害人對加害人過錯的舉證責任,同時,加害人不能通過證明自己沒有過錯來免除責任。
4.答案c .本題考查異議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關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無效。異議登記不當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5.答案a .本題考查建築物的所有權。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永遠不要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