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沒有結婚有孩子應該承擔什麽責任?
兩個未婚的人之間的關系屬於同居關系。同居是指兩個人為了某種目的暫時生活在壹起,現在壹般用在異性之間。同居和婚姻不壹樣。婚姻是法律認可的夫妻關系,不能隨便解除,必須經過壹定的法律程序。同居是壹種不被法律認可的,出於當時人的意誌,可以隨時終止關系的行為。同居雙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護。《民法典》中沒有同居子女這壹稱謂。《民法典》將子女分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謂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雙方沒有合法婚姻關系時所生的子女。事實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說男女不婚,非婚生子女不是父母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與父母的血緣關系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和分割的。因此,共同出生的子女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相同。共同出生的子女享有由父母撫養的權利、繼承權以及其他婚生子女享有的壹切權利。
所以,不結婚不生孩子怎麽辦?答案是,壹起出生的孩子享有法律規定的所有權利。共同生育的子女是男女雙方的子女,男女雙方都必須對共同生育的子女承擔撫養教育的義務。
1.無證兒童的撫養權歸誰?
(a)丈夫和妻子可以協商決定誰將擁有非婚生子女。
既然誰對壹起出生的孩子有監護權的問題實際上是壹個民事問題,夫妻當然可以就誰對壹起出生的孩子有監護權達成協議。比如《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也就是說,共同出生的孩子誰有撫養權的問題,壹般都是父母先協商確定。如果雙方對共同生育的子女的撫養權難以達成壹致,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
(二)法院起訴解決非婚生子女問題。
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和媽媽住在壹起。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也可以隨父親生活:壹是母親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長期不能治愈,子女不適合隨母親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條件贍養,但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良影響;三是其他原因導致子女無法隨母親生活,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和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撫養子女,或母親品行不良不利於子女成長,或因違法犯罪無法撫養子女。
離婚後,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對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做出判決,主要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道德習慣、教育狀況等。簡而言之,法院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壹方。如果父母對父母與父親或母親壹起生活有爭議,父母應考慮10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見。
在中國,非婚生子女實際上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雙方父母解除關系後,約定需要履行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對於未領證子女的撫養權,男女雙方協商壹致的,撫養權問題協商處理。否則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會依法處理。
第二,不結婚生了孩子能上戶口嗎?
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戶口,帶上出生證和父母雙方身份證,到母親戶口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報戶口。原則上,非婚生子女跟隨母親。如果要跟隨父親,需要提供雙方的親子關系證明,並填寫書面說明。有的地方落戶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但是不同省份,很多地方不需要繳納,直接落戶。
法律依據:
民法
非婚生子女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