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中國法律的影響
民法典的頒布是中國立法進程中的壹項重大工程。民法典的編纂頒布是我國法治進程中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裏程碑,對於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保障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2.民法典的頒布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許多規定直接關系到有關國家機關,直接關系到公民、法人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在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時,必須明確自己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國家機關在開展工作時應考慮《民法典》的規定,不得侵犯人民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同時,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應當依法履行職能、行使權力,保護公民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民法典的實施水平和實施效果是衡量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3.民法典的頒布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原則的必由之路。民法是權利法。以人民為中心,必須實現好、保障好、發展好人民權利。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主要體現在不同內容的權利中。人民權利得到實現、維護和發展,人民根本利益得到保障。
民法典的功能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必須有完備的法律體系。民法典是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規範,是壹個國家民法的集大成者。中國民法典編纂工作的完成,解決了長期以來民事立法存在的不成體系、矛盾和疏漏等問題,為司法和執法奠定了制度基礎,完善了國家治理體系。
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不僅在於強化對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的制約,更在於構建民法規範體系。通過確認和保障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要求公權尊重和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從而限定公權的運行邊界,為法治下的人人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保護私權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民法以私人自治的基本精神鼓勵公眾積極追求權利,這有利於激發每個人的創造力,充分發揮個人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民法典》圍繞權利展開,包括財產權、債權、人格權、親權、繼承權等。形成了壹套關於權利的確認、取得、行使和救濟的制度。這壹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國家治理要實現“人人參與”的目標,鼓勵每個人積極參與社會生產,從而激發整個社會的生機和活力。總則設立了民事主體制度,通過確認民事主體資格,使不同類型的民事主體享有法律地位,保護其合法權益。國家治理應貫徹“有恒產者有恒心”的理念,鼓勵人們創造財富,促進經濟發展。財產權系列規定了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等權利類型,確認了財產權的歸屬和效力,從而保障了人們的財富。國家治理要落實“契約自由”要求,促進市場交易,激發經濟活力。合同編纂以契約自由為核心,以維護市場秩序為目標,規定了市場交易的基本規則,充分發揮了基本經濟要素的自治功能,消除了計劃經濟的弊端。國家治理要倡導“和為貴”的氛圍,而家庭治理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婚姻家庭系列和繼承系列在維護家庭和諧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強調家庭成員在生活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同時,《民法典》還強調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權益,實行家庭財富的合理分配和繼承,目的是實現家庭和諧穩定。如何維護人民權益以實現國家治理中的“損害救濟”保障,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大現實問題。侵權責任系列通過設定損害救濟規則,實現不同侵權類型下受害人的救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