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壹部憲法賦予了人們哪些權利和自由?
我們,美國人民,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這部憲法,是為了建立壹個更加完善的聯邦,建立正義,維護國內和平,提供共同防禦,促進公共福利,使我們自己和子孫後代都能享受自由和幸福。
第壹
第壹節。本憲法授予的所有立法權屬於美國國會,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
第二節。眾議院由各州人民每兩年選舉壹次的眾議員組成。各州的選舉人必須具備該州州議會人數最多的第壹院選舉人的必要資格。
任何年齡在25歲以下的人,成為美國公民不到7年,並且在當選時不是壹個州的居民,不得擔任眾議員。
【眾議員的人數和直接稅的數額應在可納入聯邦的各州之間按各自人口比例分配。每個州的人口由自由民總數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決定。自由人的總數包括那些必須服壹定年限苦役的人,但不包括沒有被征稅的印度人。實際人口統計應在合眾國國會第壹次會議後三年內並在此後每十年以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每三萬人選出的眾議員人數不得超過壹人,但每個州至少應有壹名眾議員;在上述人口普查之前,新罕布什爾州有權選舉三個人,馬薩諸塞州八人,羅德島州和普羅維登斯州壹人,康涅狄格州五人,紐約州六人,新澤西州四人,賓夕法尼亞州八人,特拉華州壹人,馬裏蘭州六人,弗吉尼亞州十人,北卡羅來納州五人,南卡羅來納州五人,佐治亞州三人。
任何壹州的代表出缺時,該州行政當局應發布選舉令以補空缺。
眾議院選舉其議長和其他官員,並單獨擁有彈劾權。
第三節。美國參議院由各州立法機關選出的兩名參議員組成,任期六年;每個參議員有壹票。
當參議員們在第壹次選舉後會面時,他們立即被分成人數盡可能相等的三組。第壹組參議員席位將在第二年年底空缺,第二組參議員席位將在第四年年底空缺,第三組參議員席位將在第六年年底空缺,因此每兩年必須重新選舉三分之壹的參議員。如果在任何州議會休會期間因辭職或其他原因出現空缺,州行政長官可在州議會下次會議前任命壹名臨時參議員填補空缺。
任何年齡在30歲以下的人,成為美國公民不到9年,並且在當選時不是壹個州的居民,不得擔任參議員。
美國副總統應為參議院議長,但除非參議員的票數相等,否則他沒有表決權。
參議院選舉自己法院的其他官員,並在副總統缺席或行使美國總統職權時選舉壹名臨時議長。
只有參議院有權審理所有彈劾案。當為此目的開庭時,所有參議員都應宣誓或作出宣誓聲明。美國總統受審時,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審判。沒有三分之二在場參議員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能被定罪。
彈劾案的判決不得超過解雇和取消擔任和享受美國任何有榮譽、責任或薪水的職位的資格。但是,被定罪者仍然可以依法被起訴、審判、判刑和處罰。
第四條舉行參議員和眾議員選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由各州議會規定。然而,除了選舉參議員的地方外,國會可以隨時通過法律制定或修改此類法規。
國會每年至少開會壹次,除非國會通過法律決定另壹個日期,否則會議在12月的第壹個星期壹舉行。
第5條(法官資格)各法院負責法官的選舉、選舉結果的報告及其資格。兩院半數以上議員構成審議的法定人數;然而,當未達到法定人數時,會議將逐日休會,缺席的議員將根據各院規定的方法和處罰措施被迫出席會議。
兩院可自行制定議事規則,懲罰擾亂秩序的議員,並在三分之二議員同意的情況下將其開除。
每個醫院都應該有自己的會議記錄,除了它認為有必要保密的部分外,會議記錄應該隨時公布。應五分之壹出席議員的要求,兩院議員對任何問題的贊成票和反對票應記錄在會議記錄中。
國民議會開會期間,未經另壹院同意,任何壹院不得休會三天以上,也不得在兩院不開會的任何地方休會。
第六款參議員和眾議員應因其服務而獲得報酬,報酬由法律確定並由合眾國財政部支付。除了犯叛國罪、重罪和擾亂治安之外,他們還享有在出席各自議會會議期間以及在任何情況下往返各自議會的途中不被逮捕的特權。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就其在各自議院發表的演講或辯論接受質詢。
在任期內,參議員或眾議員不得被任命擔任在此期間設立或增加的受美國管轄的任何公務員職位。在合眾國政府任職的任何人在其繼續任職期間不得擔任任何議院的議員。
第七條。所有稅收法案應首先在眾議院提出,但參議院可以像其他法案壹樣提出或同意修正案。
眾議院和參議院通過的每壹項法案在成為法律之前都必須送交美國總統。如果總統批準法案,他應該簽署;如果未獲批準,該法案及其反對意見將被退回最初提出該法案的議院。這壹反對意見應詳細記錄在我們的會議記錄中並重新考慮。如果經復議後,本協會三分之二的成員同意通過該法案,則該法案連同反對意見應送交另壹個協會復議,如果本協會三分之二的成員同意,該法案將成為法律。然而,在所有這些情況下,兩院的投票由贊成票和反對票決定;對議案投贊成票和反對票的議員的姓名應分別記錄在每次眾議院會議的會議記錄中。如果壹項法案在送交總統後10天內(星期日除外)沒有被總統退回,該法案將如同已由總統簽署壹樣成為法律,除非由於國會休會而無法退回,在這種情況下,該法案將不會成為法律。
每壹項必須由參議院和眾議院壹致同意的命令、決議或表決(休會除外)均應送交美國總統。命令、決議或表決在生效前須經總統批準。如果總統不批準,則應根據法案規定的規則和限制,由參議院和眾議院三分之二的議員重新通過。
第八節。國會有權:
規定和征收直接稅、進口稅、征稅和其他稅收,以清償國債並提供美國的國防和公共福利,但所有進口稅、征稅和其他稅收應在全國範圍內統壹;
以美國的信用借款;
管理與外國、各州之間以及與印第安部落的貿易;
制定全美統壹的入籍條例和破產法;
鑄造貨幣,確定本國貨幣和外國貨幣的價值,並確定度量衡的標準;
規定對偽造美國證券和通用貨幣的處罰;
設立郵局,修建郵路;
保證作家和發明家在有限的時間內對其各自的作品和發明享有專有權,以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
設立低於最高法院的法院;
界定和懲罰在公海上犯下的海盜罪和重罪以及違反國際法的罪行;
宣戰,頒發捕獲敵艦的許可證,制定水陸捕獲條例;
招募軍隊和供應軍用物資,但為此目的的資助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建立和維持海軍;
制定治理和管理陸海軍的條例;
規定招募民兵執行聯邦法律,鎮壓叛亂和擊退入侵;
規定民兵的組織、裝備和訓練,並規定對為合眾國服務的民兵的管理,但民兵軍官的任命和根據國會規定的條例訓練民兵的權力應由各州保留;
對於某些州割讓給美國的地區(不超過十平方英裏)並經國會接受為美國政府所在地,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行使專屬立法權;經州議會同意,對美國在該州購買的用於建造堡壘、彈藥庫、兵工廠、碼頭和其他必要建築的所有地方行使同樣的權力;並為行使上述權力和本憲法授予美國政府或其任何部門或官員的所有其他權力制定所有必要和適當的法律。
第九條。在1,808之前,國會不得禁止任何州認為允許入境的人移民或入境,但對這類人的入境稅不得超過每人10美元。人身保護令特權不得中止,除非在發生叛亂或入侵時公共安全要求中止。
不得通過剝奪公民權利法案或追溯性法律。
除非按照本憲法規定的人口普查或統計比例,否則不得征收人頭稅或其他直接稅。
從任何國家出口的貨物都不征稅。
任何商業或稅收條例都不得給予壹州港口以優於其他州港口的優惠待遇;不得強迫前往或離開壹國的船舶進入、離開其他國家或在其他國家納稅。
除法律規定的撥款外,不得從國庫中提取任何款項。公共資金的所有定期報告和賬目應隨時公布。
美國不得授予貴族頭銜。未經國會同意,在美國擔任任何受薪或負責職位的人不得接受任何國王、君主或外國的任何禮物、薪金、官方職位或任何種類的頭銜。
第十條任何國家不得:締結任何條約或加入任何聯盟或同盟;頒發捕獲敵艦的許可證;鑄造貨幣;發行紙幣;使用金銀幣以外的任何貨幣作為償還債務的貨幣;通過任何剝奪公民權利的法案、追溯性法律或損害合同義務的法律;或授予任何貴族頭銜。
未經國會同意,任何州不得對進出口貨物征稅,但為實施本州檢驗法所絕對必要者除外。任何州對進口或出口征收的所有稅收的凈收入由美國財政部使用;所有這些法律都必須由國會修改和控制。
未經國會同意,任何州不得對船舶征收噸位稅,不得在和平時期保留軍隊或軍艦,不得與其他州或外國締結協議或盟約,除非該州實際上受到入侵或處於緊急危險之中。
第二
第壹節。行政權屬於美利堅合眾國總統。總統任期為四年,副總統任期相同。總統和副總統按照下列方法選舉產生:每個州應根據州議會規定的方法選出若幹選舉人,選舉人的人數應等於州議會中參議員和眾議員的總數。然而,參議員或眾議員,或在美國擔任負責或受薪職務的人,不得當選為選舉人。
選舉人在各自的州會面並投票給兩個人,其中至少壹人不是選舉人所在州的居民。選舉人應列壹份名單,標明所有候選人和每個人獲得的票數;在名單上簽名作證,並將密封的名單送到美國政府所在地,供參議院議長使用。參議院議長在參議院和眾議院全體議員面前打開所有證書,然後清點選票。如果票數超過選舉人總數的壹半,獲得最多選票的人就是總統。如果超過壹人獲得此類多數票且票數相等,眾議院應立即投票選舉其中壹人為總統。如果沒有人獲得超過半數的選票;同樣,眾議院將從名單上得票最多的五人中選出壹名總統。然而,選舉總統時,選票由各州統計,每個州眾議員有壹票;三分之二的州各有壹名或多名眾議員出席,這構成了選舉總統的法定人數,選舉總統需要所有州的半數以上選票。在每種情況下,總統當選後,獲得最多選舉人票的人是副總統。但是,如果兩人或兩人以上票數相等,參議院將投票選舉其中壹人為副總統。
國會可決定選舉選舉人的時間和選舉人投票的日期,這兩個日期在全美應是同壹天。
除出生時為美國公民或本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外,任何人不得當選總統;35歲以下且在美國居住不滿14年的人不得當選總統。
如果總統被罷免、死亡、辭職或喪失履行總統權力和責任的能力,總統職務應移交給副總統。國會可以從法律上規定,當總統和副總統被解職、死亡、辭職或喪失行為能力時,他們應該宣布代理總統職務的官員。該官員應代理總統職務,直至總統恢復其任職能力或選出新總統。
總統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獲得服務報酬,該報酬在其總統任期內不得增加或減少。總統在任期內不得接受美國或任何州的任何其他薪水。
總統在開始履行職責之前,應作如下宣誓或聲明:“我莊嚴宣誓(或聲明)我將忠實履行美國總統的職責,盡我最大的努力維護、保護和捍衛美國憲法。”
總統是陸軍、海軍和各州應征入伍在美國服役的民兵的總司令。他必須要求每個行政部門的行政首長就與其各自職責有關的任何事項提交書面意見。他有權對危害美國的罪行發布緩刑令和赦免令,但彈劾案除外。
總統有權在咨詢參議院並獲得其同意後締結條約,但必須得到三分之二在場參議員的批準。他提名並在征求參議院意見並征得其同意後任命大使、部長和領事、最高法院法官以及本憲法未另行規定但應由法律規定任命程序的所有其他美國官員。然而,當國會認為適當時,它可以依法將這種低級官員的任命權授予總統、法院或部長。
總統有權任命人員填補參議院休會期間可能出現的官方空缺。這壹任命將在參議院下屆會議結束時到期。
第三節。總統應隨時向國會報告聯邦情況,並向國會提出他認為必要和適當的措施供其審議。在特殊情況下,他必須召集兩院或任何壹院開會。如果兩院對休會時間意見不壹,他可以休會至他認為合適為止。他應該接見大使和部長。他應該負責法律的有效實施並任命美國的所有官員。
第四節。美國總統、副總統和所有文職官員被彈劾並被判犯有叛國罪、賄賂罪或其他重罪和輕罪時,應被免職。
文章
第壹節。美國的司法權屬於國會不時規定和設立的最高法院和下級法院。最高法院和下級法院的法官如果表現良好,可以繼續任職,並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獲得服務報酬,該報酬在其繼續任職期間不得減少。
第二節司法權的適用範圍包括:由本憲法、合眾國法律和根據合眾國授權締結或將締結的條約所產生的壹切普通法和衡平法案件;所有涉及大使、部長和領事的案件;所有關於海事法和海事管轄權的案件;美國為壹方當事人的訴訟;兩個或多個州之間的訴訟;壹國公民與其他國家公民之間的訴訟;不同國家公民之間的訴訟;同壹州的公民之間就不同州割讓的土地的所有權提起的訴訟;壹個國家或其公民與外國或外國公民或國民之間的訴訟。
最高法院對所有涉及大使、部長和領事以及壹個州作為當事方的案件擁有壹審管轄權。對於上述所有其他案件,最高法院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有上訴管轄權,但國會規定的例外和規定除外。
除彈劾外,所有罪行都由陪審團審判;這種審判應在犯罪發生的國家進行;但是,如果犯罪沒有發生在任何州,審判應在國會通過法律規定的壹個或多個地點舉行。
第三節叛國罪限於與美國作戰,或依附於美國的敵人並給予他們幫助和鼓勵。除非基於兩個證人對同壹明顯行為的證詞或我在公開法庭上的供詞,否則任何人都不能被判叛國罪。
國會有權宣布對叛國罪的懲罰,但因叛國罪剝奪公民身份不得造成血跡,被剝奪者的財產不得沒收,除非他活著。
第四條
第壹節。每個國家都應充分信任和尊重其他國家的公法、檔案和司法程序。國會可以通過壹般法律規定這些法律、文件和司法程序如何證明和產生效力。
第二節。各州公民享有各州公民的所有特權和豁免權。
當在任何壹州被控犯有叛國罪、重罪或其他罪行的人逃脫法律制裁並在其他州被發現時,應根據其逃跑地國家行政當局的要求將其移交給對該罪行有管轄權的國家。
如果根據壹州法律應在該州服勞役或勞動的人逃到另壹州,他不得因另壹州的法律或條例而免於此種勞役或勞動,但應根據有權享受此種勞役或勞動的壹方的要求予以移交。
第三節。國會可以批準壹個新州加入聯邦;但是,不得在任何其他國家的管轄範圍內組成或建立新的國家;未經有關州立法機關和國會同意,不得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州或幾個州的壹部分合並成壹個新州。
國會有權處置屬於美國的領土或其他財產,並就此制定壹切必要的條例和規則。對本憲法條款的解釋不得損害美國或任何州的任何權利。
第四節。美國保證聯邦各州實行* * *和政治制度,保護各州不受入侵,並應州議會或州行政長官的請求(當州議會無法召集時)平息內亂。
第五條
當參眾兩院三分之二的議員認為有必要時,國會應提出對本憲法的修正案,或應三分之二的州議會的要求,召開制憲會議提出修正案。無論以哪種方式提出修正案,它實際上都將成為本憲法的壹部分,並在四分之三的州立法機構或四分之三的州制憲會議批準後生效;由國會就采用哪種批準方法提出建議。但是,1808年以前的修正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本憲法第壹條第九款第壹項和第四項;未經州政府同意,不得剝奪州政府在參議院的平等投票權。
第六條
在本憲法通過之前簽訂的所有債務和義務對實施本憲法的美國和在邦聯時期壹樣有效。
本憲法和根據本憲法制定的合眾國法律,以及根據合眾國的權力締結或將要締結的所有條約,是國家的最高法律;每個州的法官都應受其約束,即使州憲法和法律中有沖突的內容。
上述參議員和眾議員、各州立法機構成員以及合眾國和各州的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員應代表本憲法宣誓或發表聲明;然而,不得將宗教信仰視為在美國擔任任何官方職位或公職的必要資格。
第七條
九個州制憲會議的批準足以使這部憲法在每個批準州成立。這部憲法於9月17日制定,即美利堅合眾國獨立後的第12年,即1787年,即耶穌基督年,得到了出席制憲會議的各州的壹致同意。我們在此簽名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