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分局是什麽單位?
公交分局是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主要保障公共交通和乘客的安全。
公交分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公交系統的治安管理和治安防範;負責嚴厲打擊車站交通線路及其服務場所內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公共秩序,保障市民安全;負責打擊公交線路扒竊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公共交通系統的安全保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全市出租汽車治安管理工作。
公交分公司的具體內容: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區公路建設和養護,接受上級下達的交通建設任務;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3、負責全區公路運輸、水路運輸、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機動車維修等行業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運輸結構和協調發展。
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關鍵物資和應急物資的運輸進行必要的控制。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運輸市場。
4.負責各種交通費用的收取和使用管理。
5、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人才的教育、培訓、交流和勞動管理工作,協同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交通行業的經濟政策。
6、負責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7.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承辦上級交通運輸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建設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