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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憲法,我國公民必須履行哪些義務?

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義務主要體現在憲法第42、46、49、51、52、53、54、55、56條。具體來說,中國公民有十項主要義務:

(1)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的義務;

(二)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四)勞動義務;

(五)受教育的義務;

(六)履行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

(七)履行計劃生育義務;

(八)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9)不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利和義務。

(10)依法納稅的義務;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條款

第四十二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第五十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或者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義務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

第五十三條?中國人民和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義務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實施危害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國人民和每壹個中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國人民和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