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非因工死亡,企業需要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嗎?
如果員工非因工死亡,企業需要支付壹定的補償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應繳納相應費用如下: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數額為企業全部職工兩個月的平均工資;此外,在勞動保險基金下,根據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支付供養直系親屬救濟金,金額為死者六至十二個月的工資。
2.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14條(b)款,當工人或雇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除了根據勞動保險基金向企業支付2個月的平均工資外,還將用作喪葬補貼。
供養直系親屬壹次性給付:供養1直系親屬的,死者6個月工資;2人,為死者本人9個月的工資;如果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人,死者的工資是12個月。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關於工人、職員及其直系親屬死亡待遇的規定:
壹、職工因工死亡,由企業行政或管理部門發給喪葬費,數額為本企業全部職工三個月的平均工資;此外,在勞動保險基金下,根據受撫養直系親屬的人數,每月支付受撫養直系親屬的養老金,金額為死者工資的25%至50%,直到受撫養者失去被撫養的條件。實施細則規定了具體措施。
b、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由勞動保險基金支付,其數額為本企業全部職工兩個月的平均工資;此外,在勞動保險基金下,根據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支付供養直系親屬救濟金,金額為死者六至十二個月的工資。實施細則規定了具體措施。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