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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不收病人怎麽投訴?

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

對於患者的初診、治療和搶救,任何醫院的醫生都不能推諉責任,必須進行初診和治療。根據醫療核心制度首診負責制,首診科室要建立患者住院檔案,嚴格按照服務流程對患者進行診療,不得推諉患者;緊急情況下要爭分奪秒搶救病人,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治療。還明確規定,在接受醫療、診療、搶救病人或者轉送醫院過程中,不執行上述規定;推諉者要追究首診醫生、當事人和有關部門的責任。所以,無論什麽級別的醫院,所有的醫生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給病人治病。

但是,初步診療完成後,並不意味著需要進壹步的診療甚至住院。比如基層醫院的醫生,接診了壹個腫瘤患者,可能需要手術或者放療。作為壹個基層醫院,他是無法完成這些診療項目的,會建議患者去上級醫院做進壹步的診療。當某三甲醫院的門診醫生發現有患者需要住院,但住院部沒有病房,無法滿足進壹步治療的要求時,在判斷病情相對穩定後,會將患者推薦到其他醫院進壹步診治。

更極端的情況是,在某個階段,大量患者湧向某家醫院集中治療,導致超出該醫院的診療能力,醫院也會建議患者盡量去其他醫院治療。比如前壹段,上海中山醫院急診科爆滿,醫院不得不貼出通知建議去其他醫院治療。但醫院領導也明確表示,已經來急診科的病人,也會初步救治。

總之,對於初次就診的患者,醫院壹定要進行初步的診療評估,不能拒絕診斷。首診後是進壹步治療還是接受住院治療,要看具體情況。

法律依據:

《北京市衛生計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則》第十八條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違反衛生計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則,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