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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工傷賠償標準

法律主體性:

大連的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因工受傷的職工及其因工死亡的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用人單位職工在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2021大連市工傷賠償標準具體賠償項目及標準如下:(1)大連市工傷保險醫療費1。要求: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大連市工傷賠償標準的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3.備註: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無需到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診。(二)大連市工傷保險住院夥食補助費為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住院期間。

法律客觀性: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的,享受下列待遇:(壹)根據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3個月,八級傷殘為本人工資11個月,九級傷殘為本人工資9個月,十級。(二)勞動用工合同期滿,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用工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