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무료 법률 상담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妳好: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但是和我簽的是勞動合同。如果公司要解雇我,我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妳好: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但是和我簽的是勞動合同。如果公司要解雇我,我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妳可以要求賠償,壹年壹個月。如果妳沒有提前30天通知,妳可以要求補償壹個月的未決通知,妳還可以獲得失業保險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形式,不同形式的補償標準不同。勞動者應根據自己的實際和勞動法的規定判斷賠償數額。錯誤解除沒有補償,非過錯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還有壹個月的等待通知。以下是詳細的解釋,供您參考。

壹。談判的終止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過錯

1.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被勞動教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上述錯誤終止無需提前通知或支付賠償,但必須收集足夠的證據。

第三,無過錯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發生上述無過錯解除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並在支付1個月工資(代通知金)後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按照工齡計算賠償金,壹年壹個月,不滿壹年半年。

生育保險:要領取生育保險,最低繳費必須連續壹年,並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具體金額以當地政策為準。這是強制保險,將壹直支付到退休,金額由雇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