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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的範圍包括

壹、親屬的範圍是什麽?

1.親屬的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1)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親兄弟姐妹,同母異父或同母異父的半血親兄弟姐妹;

(二)與祖父母相同的下壹代旁系親屬,包括叔叔、嬸嬸、侄子、侄女、叔伯、嬸嬸、侄子、侄女;

(3)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是近親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直系親屬財產贈與稅有哪些?

直系親屬財產贈與稅如下:

1,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親屬之間,或者有贍養、扶養關系的人之間的贈與,免征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遺贈,也是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類型的贈與,依法按照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2.契稅。根據相關規定,無論是親屬之間還是非親屬之間,契稅都需要由受贈人按照3%的比例全額繳納;

3.印花稅。按照規定,親屬或非親屬之間的贈與需要繳納印花稅,交易雙方需要按照0.05%的比例全額繳納;

4.營業稅。如果是親戚之間的贈與,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如果是非親屬之間的贈與,需要繳納5%的營業稅。

5.其他費用的附加費用。壹般有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和增值稅為前提征收。城建稅比例為7%,教育費附加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