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以減免嗎?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以減免嗎?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各類工程建設時需要繳納的與城市建設有關的費用。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壹般不能減免,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享受部分減免。
壹、可以減免的情形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此類項目可享受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減免。
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對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項目,如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和重點投資項目,也可享受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第二,不能減免的情形
除上述特定情形外,其他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壹般不能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第三,申請救濟的程序
符合減免條件的項目可向當地住建、財政等相關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而異,因此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了解詳細信息。
總而言之:
壹般來說,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能減免,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享受部分減免。符合減免條件的項目可向當地相關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而異,因此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了解詳細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應當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具體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問題的通知》(2005年第102號)財稅【XXXX】XX號)規定,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養老機構、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等特定項目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具體優惠政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