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所主要是幹什麽的?
第壹,勞保所主要是幹什麽的?
1,勞動保險辦公室的職責如下:
(1)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綜合協調管理轄區內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3)掌握轄區內下崗職工和就業困難人員情況;
(4)因地制宜促進多種形式的就業主體和社區非正規勞動組織的發展;
⑤建立和完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
(6)協助做好轄區內勞動力預警預報工作;
(七)建立退休人員基本信息數據庫,定期上報統計報表等相關信息;
(8)負責轄區內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的管理。
2.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支持和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二、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事項有哪些?
1,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遵守國家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有關規定;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