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法律意見書什麽時候出具?
貸款審批通過後,業務人員嚴格按照審批意見開始執行貸款審批條件。落實貸款審批中提出的問題和各種附加條件後,即可簽訂貸款合同。借款合同壹經生效,受法律保護的借貸關系成立,借貸雙方應根據借款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1.貸款發放管理的重要性
在滿足貸款合同先決條件的情況下,銀行必須根據貸款合同按時發放貸款,無正當理由或借款人沒有違約。這主要基於以下三個原因:
首先,借款合同壹經簽訂生效,即成為民事法律事實,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成立。如果銀行未能履行貸款合同規定的義務並發放貸款,則構成貸款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其次,它影響了借款人的利益。最後,影響貸款正常回收。2.貸款發放條件(1)先決條件
作為貸款發放的重要前提條件,通常在貸款合同中規定。銀行必須逐壹檢查貸款合同是否完整或有效,以確保在發放貸款之前滿足信貸審批的所有要求,並滿足資金使用的所有先決條件。在貸款實踐中,不同貸款的必備文件會有所不同。下面列出的必備文件基本上涵蓋了所有貸款類型。銀行應根據貸款的實際要求和貸款合同進行比較審查,分析它們是否完整或有效。首次貸款的必備文件包括以下幾類:
其中,借款文件包括:①借款人與借款人已正式簽署的借款合同;(2)銀行間已正式簽署的貸款協議(多用於銀團貸款)。
公司文件包括:①現行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批準證書和設立批準書;(二)章程。(三)全體董事名單及全體董事簽名樣本;(4)董事會(包括擔保人)同意簽署並履行相關協議的決議;(5)授權相關方簽署相關協議的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方(包括擔保人)簽字樣本;6.其他必要文件的真實副本或復印件。
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包括:①已正式簽署的合資合同;(二)已正式簽訂的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③已正式簽訂的技術許可合同;(四)正式簽訂的商標和字號使用許可合同;⑤正式簽署的培訓和實施支持合同;⑥正式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⑦其他必要的文件和合同。擔保文件包括:①正式簽署的抵押(質押)協議;(二)已正式簽署的擔保協議;③保險權益轉讓的相關協議或文件;④其他必要的文件。
公司業務人員在審查擔保文件時,應特別關註抵(質)押協議生效的前提條件(如在相關部門登記)。對於抵押協議正式簽署但生效滯後的貸款項目,應在抵押正式生效前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規避貸款風險。
與登記、批準、備案和印花稅有關的文件包括:(1)擔保文件上借款人所屬國主管部門出具的允許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文件;海關部門出具的同意抵押進口設備的批準文件;(3)不動產登記部門就抵押協議項下的房地產抵押出具的《不動產權證書》等;(4)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抵押協議項下的機器設備抵押出具的《企業動產抵押登記證明》;⑤車管所就抵押協議項下的車輛抵押出具的車輛抵押登記證明;⑥已繳納印花稅的繳款憑證;⑦貸款備案證明。
其他文件包括:①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開工批文;(2)項目用地、規劃和工程設計方案的批準文件;(3)貸款項目(概)預算資金(含自籌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四)建築工程相關保險憑證;⑤股東或政府部門出具的支持函;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及註冊資本占用證明;⑦法律意見;⑧財務報表;⑨所有其他必要的批準、許可或授權、傭金、費用函等。除了第壹筆貸款外,後續每筆貸款都無需提交許多證明文件和批準文件,通常只需提交以下文件:。①申請退出;(2)貸款證明;(3)工程監理出具的工程進度報告及費用未超支的證明;(四)貸款用途的證明文件;⑤貸款協議中規定的其他文件。②擔保程序的完善
銀行在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前,必須按照批復要求落實擔保條件,完善擔保合同等擔保文件和相關法律程序。具體操作因貸款擔保方式不同而差異較大。
①提供抵(質)押擔保的:能辦理登記或備案手續的,須先完善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如果抵押(質押)財產沒有明確的登記部門,則必須將抵押(質押)財產的相關產權文件原件和過戶所需的相關文件交給銀行保管,並在當地公證部門對抵押(質押)合同進行公證;特別註意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如遇特殊項目,無法及時辦理抵押登記,導致抵押權延遲生效,應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由此引發的貸款風險。
(2)以金融機構出具的不可撤銷保函或備用信用證作為擔保的,借款人只有在收到銀行認可的不可撤銷保函或備用信用證原件後才能提款。
(3)對於有權出具不可撤銷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的境外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境外法人、組織或個人提供的擔保,借款人必須向銀行指定的律師咨詢擔保的可行性、擔保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的法律意見,獲得律師認可的書面意見,並在律師的主持下完善擔保合同、其他擔保文件及相關法律程序後,方可允許借款人提款。3.貸款發放原則
(1)計劃比例放款原則
貸款應按照批準的貸款項目年度投資計劃規定的建設內容和費用準確、及時地提供。借款人用於建設項目的其他資金(自籌資金和其他銀行貸款)應與貸款按相同比例使用。(2)進度貸款原則
在中長期貸款發放過程中,銀行應根據已完成的項目金額進行支付。如果是分期發放或發放程序復雜,銀行應在計劃提款日之前與借款人取得聯系。借款人如需變更提款計劃,應在計劃提款日之前的合理時間內向銀行提出申請並征得銀行同意。如果借款人未經銀行批準改變了這筆錢的用途,銀行有權不予支付。三、資本充足原則
銀行需要檢查建設項目的資本是否已經完全到位。即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足額支付貸款,貸款提取比例也應低於借款人資本提取比例。此外,貸款原則上不能用於借款人的資本、股權和企業需要自行籌集的其他融資。4.貸款發放審查
作為貸款發放審查的核心工作,銀行必須嚴格把握審查要點,充分防範貸款執行階段的風險。審查的內容可能因貸款項目的條件不同而有所不同,壹般包括以下內容。(1)貸款合同審查
銀行應仔細檢查借款人提款對應的合同,包括對合同真實性的鑒定和對合同提供者履約能力的調查,以防止貸款被挪用而造成貸款無法按時償還的不良情況。在審查過程中,我們還應通過可能的渠道了解借款人是否多次利用商業合同從不同銀行騙取貸款。信貸業務涉及的合同主要包括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抵押合同和質押合同。每份合同的具體檢驗條款介紹如下。(1)借款合同。貸款發放中對貸款合同條款的審查應重點審查合同的必備條款,即:貸款類型。借款目的。貸款金額。貸款利率。還款方式。還款期限。
。違約責任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②擔保合同。對擔保合同條款的審查應主要關註以下條款:
擔保的貸款金額。主債務金額是指主合同的目標金額,壹般可以用貨幣計量。保證合同應當載明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以明確未來的責任。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在保證合同中明確主債務的履行期限對保證人和債權人都至關重要。主債務期限屆滿意味著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義務或壹般保證債務義務;對於債權人而言,則意味著在主債務履行不能完成時,可以對保證人行使權利。擔保方式。保證的方式分為壹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在保證法律關系中承擔不同的民事責任,即補充責任或壹階責任。
擔保的範圍。壹般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期。
其他需要雙方約定的事項。
③抵押合同。對抵押合同條款的審查應主要關註以下條款:
抵押貸款的種類和金額。抵押設立的原因中應寫明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否則將違反壹般抵押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特定性原則,從而表明主債權產生的原因(如借款、租賃、買賣等。)和金額的大小。
借款人履行貸款債務的期限。由於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權利以主債務履行期屆滿為條件,抵押權人的債權尚未清償,如果抵押權履行期未屆滿,抵押權人就不能對抵押物行使權利,否則,就是侵權行為。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因為抵押是以特定財產擔保特定債務的履行,抵押人應當對抵押物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抵押合同除載明抵押物外,還應註明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抵押的範圍。除主債權外,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範圍壹般包括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此外,抵押物是否在有關部門登記也是抵押合同是否完善的重要前提之壹。④質押合同。在審查質押合同條款時,應註意以下條款:質押貸款金額。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質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和狀況。質押擔保的範圍。移交人質的時間。質押生效的時間。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2)撤回期審查
在長期貸款項目中,通常包括提款期、寬限期和還款期。銀行應檢查借款人是否在規定的提款期內提款。除非借款人和借款人同意延長,否則提款期到期後將無效,未完全提取的貸款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