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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人算不算打人?

法律分析:打架被認為是打架。如果只是民事責任,先動手的人當然要承擔主要責任。但是,如果發起攻擊的人嚴重受傷,達到輕傷或輕傷以上的程度,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此時,它可以成為判斷誰發起攻擊或挑起的責任的標準。在打鬥過程中,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麽挑起打鬥或采取挑釁行為的壹方的責任必然大於另壹方,相應地處罰也會更重。先打人是受害方的過錯,法院在對打人者量刑時會考慮情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