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被判無罪。他是如何為自己辯護並最終勝訴的?
張玉環的主要辯護是他是被冤枉的,而且供詞是在酷刑下做出的。世上壹切皆有可能。張玉環自己也絕不會想到他會遇到這樣的意外。然而,張玉環自己知道他是無辜的。為了自由,他堅持上訴26年,這是他能勝訴的根本原因。
壹個麻袋和壹根麻繩給張玉環帶來了壹場生命的訴訟。1993年10月25日上午,在張玉環家附近的水庫裏發現了兩具男孩的屍體。最終,法醫的結論是,兩個男孩都是被人殺害後扔進水庫的。在兩具屍體附近只發現了卡其布口袋。
因此,麻袋成了關鍵證據,最後也正是因為張玉環家有與案發現場相似的麻袋和可以作為作案工具的麻繩,才給他帶來了壹場人生官司。然而,在當時,在張玉環的村莊,這種麻繩和麻袋是非常普遍的。根據這樣的證據假定張玉環涉嫌犯罪肯定是不恰當的。但最終,壹個麻袋和壹根麻繩成了張玉環入獄的關鍵證據。
第二,過去雖然社會經濟發展方向好,但是國家越來越重視法制建設。但不可否認的是,過去和現在相關部門的處理技術還有很大差距。正如張玉環所說,他被嚴刑逼供。張玉環知道他是無辜的,但他被迫認罪。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壹次審理張玉環案時,張玉環當庭翻供。在這種情況下,有關部門根據壹些不合理的證據判處張玉環死刑。
三、漫長的上訴之路在1995南昌中院壹審中,張玉環認為自己沒有做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所以沒有聘請律師。即便如此,張玉環還是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從此,張玉環開始了長達20多年的上訴之路。
張玉環也知道自己是無辜的,所以他會繼續上訴。最終,正義來到了張玉環,盡管它晚了26年。張玉環的堅持沒有白費,這也是他最終勝利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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