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許身上的事。
他們買了撲克牌,玩“紮金花”。晚上10,陳璐去了趟廁所,不想繼續玩了,就和白帆提前離開了家。
當晚7點48分,上鎮中學高二(1)的彭麗娜接到馮丹中學女生杜宇的電話,約她去移動公司旁邊的廣場玩,那裏有大型燈謎晚會。在20多分鐘的時間裏,他們猜中了三個謎語。當她感興趣時,彭麗娜說有兩個同學在附近等她,然後她就從廣場上消失了。此時,時間是晚上9點。
次日上午8時許,丹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壹名晨練者報警,稱在丹江二橋西岸壹涼亭處發現壹具女性屍體。經調查,警方認定這是壹起強奸殺人案,死者體內提取到精子斑。經調查,死者是彭麗娜。
2009年3月2日下午,曹接到兒子許的房東兼同學的電話,說許已被警方抓獲,她壹下子被騙了。當她從Xi北郊的壹個建築工地回來時,已經是下午10了。3月4日,許的父親徐和平從韓城壹個煤礦回來了。
幾經周折,家人從刑警隊得到消息,許正在接受審查,但家人無法見到他。
8日下午3點40分,許和平接到嶽父的電話,說許被公安局打死了。在偵破過程中,發現中學的許有重大嫌疑。2月28日,許被提審,3月28日,許供述了自己犯罪的過程。
在這份通報中,只有62個字對許八天審判的簡單描述,其中最關鍵的信息是“許招供”。據警方稱,經過通宵審訊,許第二天早上向警方承認他是兇手。丹鳳縣公安局於2009年3月1日對許予以刑事拘留。
許供認,這是210專案組在許突然死亡後才宣布的。許供認不諱,但河邊壹名高中女生的謀殺案卻始終未破。許招供了,並在招供8天後留下了內傷的供詞,突然死亡。
根據官方說法,許於2009年2月28日11被警方傳喚審查,並於2009年3月28日上午7時許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日被刑事拘留。2009年3月8日淩晨10: 30,在訊問過程中,突然出現面色發黃、氣短、脈搏微弱、流口水等癥狀,送丹鳳縣醫院搶救無效,於淩晨11搶救無效死亡。
2009年3月9日1: 40許屍檢在太平間外露天進行,由陜西省檢察院和商州檢察院兩名法醫擔任主檢。許的表弟劉在公安系統工作,作為親屬也在現場。據劉說,死者腰上有壹條長長的勒痕;腰部、大腿內側、右小腿有大面積淤青。法醫說是外力造成的。死者頭皮被切開,骨膜上有1.5 cm× 1.5 cm的出血點10處。當再次打開顱骨時,出現了腦水腫。劉穗問了陜西省檢察院的白法醫,白法醫說是外力所致。
據劉說,許的肚子都癟了。僅從胃中提取了約65,438+00 ml的胃液,約65,438+00 cm的壹段腸呈黑色。法醫將其切斷,膽汁樣液體流出。白法醫說,許沒吃飯,他有多久沒吃飯了?不確定,但他肚子裏什麽都沒有是事實。2009年3月2日晚,馮丹縣政府和住在賓館裏等待結果的徐佳人開始了新壹輪的談判。當晚6點438+01分左右,雙方簽訂了《關於解決許死亡問題的協議》。
協議內容包括:繼續調查2009年2月10日死亡案,給犯罪嫌疑人許壹個明確的交代;許對的死必須下結論;許享受城鎮居民待遇;按照國家標準,徐於2009年3月2日支付喪葬撫恤金等費用120000元,其余部分待賠償到位後結清。許的父親徐和平、母親曹和祖母自2009年7月起享受當地最高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丹鳳縣公安局、四平鎮、四平村壹定要幫助家屬處理好死者的喪事。鑒於3月9日省檢察院對許的遺體進行了屍檢,許和平與曹商定於2009年3月3日12前將許的遺體運回原葬地安葬。2009年3月28日,陜西省丹鳳縣檢察院檢察長紀通報了許的屍檢報告。紀介紹,2009年3月8日1時至2009年3月8日6時,偵查人員在縣公安局刑警隊和派出所對許進行了長時間不間斷的疲勞審訊,少數民警在審訊過程中對其進行了肢體毆打,致使許因極度疲勞導致心臟驟停死亡。
紀在通報中說,屍檢顯示,許心臟比右拳還大,重約395克,明顯異於正常人。屍檢發現其部分心肌肥厚,部分心肌萎縮,並有相當程度的心肌細胞變性壞死。根據辦案單位提供的病理檢查及相關材料,鑒定結論為許患有原發性心肌病,因外傷、勞累等原因心臟驟停死亡。
但知情人透露,屍檢顯示,許身上的各種傷痕都在告訴人們,他的死是不正常的。專家方表示,這份屍體鑒定報告可能在本案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肯定對量刑有壹定影響。比如鑒定結論說是外力直接造成的,也可能是警察刑訊逼供直接造成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構成故意殺人罪,這個量刑顯然很重。如果鑒定結論認為其死亡原因主要是自身原因,可能是壹些後續處理的結果相對較輕。
原發性心肌病與猝死的關系,醫學專家季博士認為,原發性心肌病容易發生猝死。嚴重的時候我完全沒有癥狀,突發癥狀也不少見,尤其是年輕人。還有很多人在特別興奮和緊張的時候,或者突然劇烈運動後,導致猝死。
這種原發性心肌病在發病前體檢不易發現,尤其是肥厚伴不對稱室間隔。解決屍檢報告中原發性心肌病的爭議,得到真相的最好辦法就是二次鑒定。
隨著許的突然死亡,專案組成立,他們的調查對象是審訊許和吳明的210命案專案組。
2009年3月65、438+06、65、438+07日,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紀委書記王刑事拘留,刑警隊隊長孫鵬取保候審。
2009年6月24日,165438+10月24日,陜西省丹鳳縣高中生許壹案在陜西省商南縣人民法院審判庭開庭審理。
對陜西馮丹高中生許猝死事件負有責任的嚴、王、趙碩、賈延剛、五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依次出現在商南縣人民法院審判庭,接受法律的審判。商南縣人民檢察院* * *派出5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涉嫌玩忽職守罪、涉嫌刑訊逼供罪對5名被告人提起訴訟。五被告* * *委托八名律師出庭為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