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方面,《產品質量管理法》有哪些規定?
產品質量法是壹部比較系統完整的法律,主要包括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產品質量責任兩個基本內容。在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方面,該法主要規定了國家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職能,系統規定了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另壹方面,法律是產品質量責任,主要包括行政責任(限期改正、沒收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民事責任(對產品實行“三包”並對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和刑事責任(根據刑法及補充規定,犯罪分子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生產者和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第壹,要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所采用標準的要求,不得有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並應有適當的性能。二、產品標識必須符合要求。產品必須有合格證、產品名稱、廠名、地址等。;限用產品必須有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涉及使用安全的產品必須有警示說明和警示標誌。三是企業的禁止行為。企業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不得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的產品;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誌;產品中不允許摻雜或摻假;不得以次充好、假冒偽劣;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不要出售無效或變質的產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途徑有幾種:壹是消費者有權向生產者、銷售者查詢產品質量,向技術監督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存在缺陷時,有權直接向店家要求修理、更換、退貨和“三包”。第三,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賠償,賠償範圍主要包括直接損失(醫療費、誤工費等。)和間接損失(生活補貼等。).消費者有選擇訴訟的權利。ampampamp此外,法律為消費者解決產品質量糾紛提供了四種渠道,即協商解決、消費者協會或者技術監督部門調解、向質量仲裁機構申請裁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